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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地基基《础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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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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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地基变形、基础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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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后或增加荷载后建!筑物相邻基》。础的沉降量》、沉:降差、局部倾斜和整!体倾斜的允许—值应严格《控制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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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以及邻近》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新建地下工【程基础埋深大—于,。既有建筑基础—埋深并对既有建筑】产生影响时尚—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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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液化地基、软】土地基或明显不均匀!地基上的《建,筑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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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建筑物的《托换加固、》纠倾加固、移位【加固应设置》现场监测系统实时】控制纠倾《变位、移位变位【和结构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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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工程应对其》在施工和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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