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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既有建筑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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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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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既有建筑经技术鉴】定或设计确认—需要加固时》应依据?鉴定结果和》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整体结构!、局部结构或构件的!加,固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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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加固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使用!环境:和加固设计》工,作年限在加》固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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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加固既有建】筑主体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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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检测核实》。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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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加】固设计计算》时结构构件的—尺,寸,应根据鉴定报—。告结果综合》确,定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造成的附加!内力:;
》
《 3 原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和力学性《能标准值应结合【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测综合》取值;
! 》4 加固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应具》有按:规定:置信水平确定的【95%的强度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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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计入应变滞【。后的影响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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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当加:固后: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验算—
《
6.1》.4 既有建筑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连接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地—。基基:础及未加固部分【的,结构、构件造成不利!。影响
6!.1.5 》 加固前应》。。按设:计的规?。定,。卸除或部分》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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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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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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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增】大截:面法、置换混—凝土法、粘贴钢板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法!加固:混凝土构件》时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现场:实测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得!。低于13.》0MPa;采用胶粘!加固时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1,.5MPa且不得用!。于素混凝土构件【以及纵向《受力钢筋一侧—。配筋率?小于0.2%的构件!
6.】1.9 采用结构!胶粘结加固》结,构,构件时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验《算;加固《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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