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既有建筑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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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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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既有建筑经—技术鉴定或设—计确认需要加—。固时应依据鉴—定结果?和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整,体结构、局部结构或!构,件的加固《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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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加:固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使用环境!和加固设计》工作:年限在加固》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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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加固既有建筑主】体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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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检测核实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 : 2 ? 加固设计计算【时结构构件的尺寸】应根据鉴定报告【结果:综合确定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造成的附《加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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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和力学—性能:标,准值应结合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测综合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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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加固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应具有按规定置信水!平确定的95—%的强度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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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计入应变滞后的【影响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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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当加固!。后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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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既有?建筑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连接!。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地基—基,础及未?加固部分的结构、】构件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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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加固前应按设!计,的规:定卸:除或部分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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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6】.1.7 》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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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 增大截面法、【置换混凝土法、粘】贴钢板?。。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法?加固混凝《土,构件时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现》场实测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得低!于1:3.0M《Pa;采用胶粘加】固时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1,。.5MPa且不得用!于素混凝土》构件以及《纵,向受力钢《筋一侧配筋率—小于0.2%的构件!
6.1!.9 《采用结构《。胶粘结加固》结构构件时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验算;加固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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