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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既有!建筑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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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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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以?及后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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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采用相应】的鉴定方法》后续工作《年限的选择不—应,低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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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应:分为三类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内?(含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上40年以【。内,(,含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40】年,以上5?0年以内(含—。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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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A类和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允,许采用折减的—地,。震作用?进行:抗震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允许采用【。现行标?准,调低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的核查但不应低于!原建造时的抗震设计!要求;C类建筑【应按:现行标准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当【限于技术条》件难以按现行—标准执行时允—。许调低其后续工【作年限并按B类【建筑的?要求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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