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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既】有建:筑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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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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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以?及后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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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采用】相应的?鉴定方?法后续工作年限的选!择不应低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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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应分为?三,类,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内(含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上40年以内(【含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40:年以上50年以内(!含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
】5.1.4 A类!和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允!许采用?折减的地震》。作,用进行抗震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允许采—用现行标准》调,低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的核》查但不应低于原建】造时的抗震设计【要求;C类建—筑应按现《行,标准: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当?限,于技术条件难—以按现行标准执行时!允,许调:低其后续工》作年限并按》B类建筑的要求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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