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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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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氧化铝(!。Al:2O3?),、盐基度、铁(Fe!),、水不溶物》、pH值应逐—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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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 若需判定每批!聚氯化铝的》混凝:。性能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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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每批产品液体应不!超,过,200t固体—应不超过《6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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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按G【B/T 6678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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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液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深入桶】内从上、中、下部位!采样量不少于100!mL将所《。采样品?混匀从中取》出约800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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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贮罐装运的】液体:产品采样《。时应用采样器从【罐的上、《。中、下部位采样【每个部位《采样量不少于250!mL:将所采样品》混匀取出《约800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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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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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固【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垂直插入到袋】深的四?分之三处采样—每,袋所采样品不少于1!00g?将所采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
7.【8 在密》封的样?品瓶:上,粘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3个月备查
【
《。
7.—9 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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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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