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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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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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以小型车停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自行车停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停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停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停: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应按地上及地下】功能性建筑面积【汇总计算综》合性建筑(含多【种建筑类《别及相应使用功能)!。的,配,建停车位《指,标应通过分别计算】各类建筑功能配建停!车位指标后汇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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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
5.1!.,3 ?宾,。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停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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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停【车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停《车位按1个换—算当量纳入总停【车位换算《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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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停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宾馆:、商业、餐饮—、娱乐场所按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累进设置装!。卸停:车位;当装卸停车位!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停车:位;大于2000】且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停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的【可不:设装:。卸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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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参照宾馆、商业【、餐饮、《娱乐场?所,等设置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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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设计数是否达到配建!指标要求时不—计入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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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G:。/TJ 0》8-209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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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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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可!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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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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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综合:性,建筑包含办公在内两!。。种以上主《要功能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m2《且其非?办公的次要功能【(商业、餐饮、娱乐!场所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其配建停车》。位数量可《。充分考虑《共用停车位的—设置办公类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其余《次,要功能?建,筑仍按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执行且不应与!第1:款规定叠加折减【
! 3 公共建筑】容,积率达到5.0以上!(含5.《0)且周《边公共交通条件良好!的其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应,大于:表5:.1.8的规—定并可在《满足第1款》规定的?基础上叠加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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