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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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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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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以小型车停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自行车停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停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停: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停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应按:地上及地下功—能性:建筑面积汇总—计算综合性建—。筑(:含,多种建筑类别及相】应使用功能)—的配建?停车位?指标应通过分—别计算各类建筑功能!配建停?车位指标后》汇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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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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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宾!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停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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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停车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停车位按1个换】算当量纳《入,总停车位换算当量】
5【.1.5 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停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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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宾馆、【。商业、餐饮、—娱,。乐场所按《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累进设置装—卸停车位;当—装卸:停车位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停车?位;大?于,。。。20:00且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停【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的】可不:设装:卸停:车,位
【 2 【。。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参照宾馆、【商业:、餐饮、娱乐场【所等设置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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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设—计,数是否达到配建指标!要求时不计入—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停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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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G/TJ 》08-?209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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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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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可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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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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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综合性建筑包含【办公:在内两种以》。上主要功能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m【2且其非《办公的?次,要功能(商》业、餐饮、娱—乐场所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其配建《停车位数量可充分】考,虑共用?停车位的设置—办公类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其余次要功【。能建筑仍按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执行》且不应与《第1款规定叠加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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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建筑容积—率,达到5.0以上(】含5.?0,)且周边公共交通】条件:良好的其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应大】于表5.1.—8的:。规定并?可在满足第》1款规定的基—础上叠加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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