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 产品?制,作
!7.1 》基,。。本要求
! 7》.1.1 各【工序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进行;—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效果件及有【药半:成品应设专人管理各!。工序:应按定量领取—并登记?
?
【。7.1.2 — 使用的烟》火药为多种时定量】按表1限量的—平均值?确定;?产品制?。。作如定量小于或等】于单发(枚)产品药!量时定量为单—发(枚)的含药量
!
【。。 7.1》.,3 使《用,。含氯酸盐、黄磷、】赤磷、雷酸银—、笛音剂等高感【度烟火药的工房【不应改做其他—。产品制?作工房
! 7.1.4! 每次限量药物、!半成品用完后应及】时,将半成品送》入中转库或》指定地点
》
,
:
,
?。 7.1》.5 剩余—的烟火药应》退还保管人不应留】置,工房:或,。临,。时,存药洞过夜
】
— 7.1.6 装!、压纸片、安装【点火引定员、定量、!。定机应按其前一道工!序执行
【
:。7,。.2 装、筑(压!。)药(裸《药效果件《)
:
》 7.2.】1 :。。 ,装药前应《筛除:效,果件中的药尘(灰)!除药尘(灰》)应在?单独工房操作定员、!定量:按下道工序执行【
】 7.2.2【 1.1级工房每!栋工房定员》1人;当隔》离操作时每栋工房】定员2人单》人,单间
?
《。。
《 7.2.》3 装药》每栋工房定量按【表1确定
—
】 7.2.3!.1 《砂炮手?工包(装)药砂每】栋,工房定员24人每】人定量0.》5kg;《砂炮机械《包(装)药砂每栋】。工房定?机4台?每台机?2人每机定量5【kg
?
,
,
,
! 7.2.3.2】 筑?(压)药定量按表1!限量的1/2—确定;笛音药筑(压!)药每栋工》房定量手工0.5k!g,。机械2kg
【
》 : 7.2.4 礼!花弹装球时》。只能轻轻按压合球】不应猛烈《。碰合合球后》不,。。应进行强《烈敲击
【。
7.2!。.5 当筒体【变形:、,筒体内?壁不洁净《或效果件变形—时按废弃物处理【不应将药物(效果件!)强行装入》
》
7—.2.6 摩擦】药(含赤磷、—雷酸银)应保持湿】润
?
《 7.2【.7: 筑(压)药的】过程中当《模具与药物难以分】离时不?应强行分离采用酒精!清洗
! , 7.2.—。8 含有较大颗】粒的铝、钛、铁粉】的烟火药不应筑压
!
,
— 7.2.9 !礼花弹安《装外:导火索和发射药盒】时不应有药粉外泄
!
?
,
7.3 》 ,蘸(点)药》
《
: 7.3【.,1 效果内筒蘸药!每栋:工房定员2人—单人单间效果—内筒应单层摆放【每人定量《1,5kg
》
:
《 7?.,3.:2 擦炮蘸药【每栋工房定员—4人单人单间含药半!成,品应单层摆放—每人定?量5kg
!
7.3.!3, 摩擦类产—品手工蘸药》每栋工房定》员4人?每,人定:量25?g;:机械蘸药每栋工房】定机2台单人—单,间每人定量50g
!
— 7.3.【4 : ,线香:类蘸药(提板)【每栋工房定》员8人?每人:定量(湿药)25】kg
》
【。7.3?.5 电点火头手!工,蘸药每栋《工房定员8人每人】定量25g;机械蘸!药每栋工房定员【4,人定机4台每人定】量0.1kg—
,
,
?
: 7.3.6】 :蘸(点)药时不应将!湿药粘附在》内筒外壁、摩—擦类产品的非效果处!
:
,
7】.3.7 用【于蘸(点)药的各类!药物干?涸后不应对其—刮、铲、《撞击应用相》应的溶剂充分溶解】后清洗
【
7.4 钻孔!
】 :7.4.1 有】药半成?品,机械钻孔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当隔离操作时【每栋工房《定机2台、单人单】间
】 ,。。 7.4.2 !有药半成《品手工钻孔每—栋,工房定?员1人?;当隔离操作时每栋!工房定员4人、【单人单间
】
: , 7《.4.3 》 每栋工《房定:量按:表1规定执》。行
】 , 7?。.4.4《 钻孔工》具,刃,口应锋利使》用时应涂蜡擦油并】交替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时不应强行操—作
—
7.4.!5 裸《药效:果件或单个药量大】于20g《的半成品《不应钻孔《。。;单个含《药量大于5g—或,不含黑火药、—光色药?的半成品不》应手工钻《孔,
:
】7.4?.6 有药半成品!的机械钻孔转速【小于或等于90r】/min
!。
7.5 插引、!安(:串)引
【。
: 《7.5.1 手工!插引每间定》员4人每栋工房定】员16人;》。。当单间只《有,1个疏散出》口时每?间,定员:2人;每人》定量0.5kg【
?
《 7.5.2】。 机?械插引?每栋:工房定员《4人单?人单间每人定量【3,kg
》
:
7.【5.3 》无药:部件插、串、安【。引每栋工房定员2】。4人每人定量0【.5kg
—
】7.5.4 【切割刀片《应锋利引《锭与插引机应隔【离,含药:半成品应用有盖的箱!子盛装
【
7.《6 ?封口:(底)
—
《 7《.6.1 每【栋工房定员2—人
】 , 7.《6,。.2 《燥音药半《成品封口(底)每】人定量3kg—其余每人定量—5kg?
— , 7《.6.3 》。 爆竹直接挤压【封口不应猛力—敲,打
》
7.6!.4 含爆—。炸药:、笛音?药的半成品不应采用!筑(压)方法封【口
:
!。。7.6.5 半】。成品的?。封口应密实防止药】物外泄?、受潮
《
7.【7 :。 结鞭
—。
》 7.7.1 !手工(?人力机械)结—。鞭每人定量3k【g每:栋工房定员24人每!间定员4人;当单】间只有?1,个疏散出口时每【间,定,员2:人;
】 , 7.7.【2, 动力机械结鞭】每栋工房定机—6台单机单》间每机定量》6kg每间定—员2人带包装的【机械结?鞭每间定员3—人
—
: 7.7.3】 结鞭时应除去】半成品上《粘附的?药尘
—
》 7:.7.4 结鞭爆!竹分:割工具应锋利—宜用单刃刀》片
【7,.,8 礼花》弹、小礼花类糊球】
— 7.8.】1 手工糊球【。每间工房定》员4人每栋工—房定员16》人每人定量15kg!;含全爆炸药的【每人定量《10kg
!
《 7.8.2 【 机械糊球每栋工房!定机8台每间—定,机2台每机》2人每机定量—30kg;含全爆炸!药的每机《定量20kg—
?
》 7.8》.3 盛装工具应!有围框围框高度应】超过弹(球)体直】。径(高度)的—。1/25号》以上(含《5号)弹(球)体应!单层放置
【。
《 7.8.4 ! 敷弹(球》)后应及时进—行干:燥
:
》7.9 》组,装
—
7.9】.1: 升?空类、吐珠类、小礼!花类、?组合:烟花类直《径大:。于或:等于:3.8?c,m,或单发药量大—于或等于25g的】效果内筒(》或球)?等非裸药效果—件的组装、礼花弹组!装(含安引》、装发射《药包、串球)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1】0,kg:(含全爆炸药的定量!4kg);当工房采!用抗爆间室结构【时每:栋,定员2人单人单间】每间定?量10kg(含全爆!炸,药的定量4k—g)
》。
:
7.9】。.,2 升空类、吐珠!类、小礼花》类、组合烟花类直】径,小于3.8cm【或单发药《量小于25g的效果!内筒(?或球)等非裸药【效果:件的组装每栋定员】12:人,每间定?员2:人每人定《量12kg(含【全,爆炸:药的定量《7kg)《操作时效果内筒(】。或球)应《。单层:。。摆放不?应堆积存《。放
【 7.9.】3 ?喷花类、《架子烟花《。。类、造型《玩具类、《旋转类、烟雾类、旋!转升空?类等产品《组装每栋工房定员】24人每人定量15!k,g
【 7.9【.4 ?。 礼花?。弹安装定时引—线时应使用竹—、铜钎轻轻刺—破,中心管的《纱纸
?
,
《 《7.9.5 组装!。前应除?去,半,成品、?效果件、无药部件】上粘附的药尘
】
7.10】 包?装(褙皮、封—装、装箱)
—
【 每栋《工,房定员?24:人;每人定》量按表1规定的3】.5倍执《行
:
7—.1:1,。 , 成:品、有药半成—品的干?。燥
【 7.11.!。。。1 : ,应在专用场所(【晒场、烘房)进【行
【 7.11.!2 每栋工房定】员、定量、》热能选择、干—燥方式等要求—按5.?10规定执行
】
:
》 7.11.3 】 晒:礼花弹的抬架应【有围:框围框高度应超过礼!花,弹直:径的1/2弹体【(,球,)宜单层放置
!
,
,
》7.11.4 】产品干燥不应—与药物干燥在同【一晒场(烘房—)进行摩擦类产【品不应?与其他类产品在同】一,晒场(烘《房)干燥
【。
》 7?。.11.5 — 蒸汽干燥》的烘房温度小—于或等?于75℃升温速度小!。于或等于3》0℃/h不宜采【。用肋形散热器
【。
】 7.11.6【 热风干》燥成品有药半成品室!温小于或等》于60℃风速小于】或等于1m/—s;循环风干燥应】有除尘?设备除尘设备要【。定期清扫
】
7【.,11.7 烘房】中堆码高度等按【表5规定执行—
【
!7,.11.《8 烘房应设置】温度:报,警装置烘房看—管人员应严》格控制温度的—升,。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安全管理负》责人
】 7.—11.?9, 干燥后的成品、!有药半成品应通风散!热在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应冷却至室》温时收取
—
7.12】 , ,燃放试?验
】。。 7.》12.1 —。燃放试验应》在规定?场所进?。行燃:放试验场《地与生产区及非【生产区?的距离应符合G【B 5?0161规定
】
,
? : 7?.12.《2 燃放试验时】。应设专人警戒;【现场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其余【人员应在安全区域】观看;操作》。时应戴头盔点—火时身体《。应偏离产品燃放【。轨迹并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内
》
》 7.12.!3 燃放试验【时,产品及导向筒应牢固!固定严防倒筒、散】筒
】 7.1—2.4 待燃放产!品应妥善存放并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
: 7.12【.5 燃放试【验时应注意风向风】速对熄引的试验物】应妥善处理
!
《 ,。 7.12.6【 燃放试验后的】残留:物应进行清扫—和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