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良地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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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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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且无法规避》时应进行专》项,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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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采空区、岩溶、【地裂缝、地面沉降、!有害气?体,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勘!察应:符合本章《规定;对工》程有影响的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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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应》查明工程沿线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规,模及特征评价对工程!的影响程度以—及工程施工对不【良地质作用的诱发提!出避让或防》治措施?的建议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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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不良地质作用!的勘察应采》用遥感解译、—地质调查与测绘、】工,程,勘探、野外》及,室内试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手!。段和资?料综:合分析根据不同的】成因类型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勘察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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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附近》的燃气、《油气管?道渗漏、化学污【染、人工有机物【堆积、化《粪池等产《生、:储存有害气体地【段应参?。。照本章第《11.6《节的规定进》行有害气《。体的:勘察与评价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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