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良地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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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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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且无法?。规避时应进行专项】。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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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采:空区、岩溶、地【。裂缝、?地面沉降、》有害气?体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勘察应符合本章!规定:;对工?程有影响的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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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应查明工程沿【线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规模及特》征评价对《工程的影响程度以】及工程施工对不良】地,质作:用,。。的诱发提出避让【或防治措施的建【议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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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 不良地质作用的】勘,。察应采用遥感—解译、地质调查与】测绘、?工程勘探、野外及】室内:试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手段和资—料,综合:分析根据不同—的成因类型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勘察】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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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 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附近的《燃气、油气》管道渗?漏、化学污染—、人工有机物堆积】、化粪池等》产生:、,。储存有害气体地【段应参照本章—第,11.6节的规定进!行有害气体》的勘:察与评价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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