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7.6  地下水及地表水监测

7.6.2  有代表性的钻孔、井、泉、地表水体或生产矿井,指这些观测点获得的观测结果能反映所研究矿区内的客观水文条件,不会出现虚假现象。

7.6.5  在注浆帷幕、防渗墙等堵水工程内、外侧成对布置地下水位监测孔,是为了了解和监测堵水工程的堵水效果。在采矿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水体上、下游设立观测点,是为了了解和监测地表水体是否渗漏补给其下部含水层。在可能存在岩溶塌陷的矿山,为了防止某一特定建(构)筑物因矿山排水疏干产生塌陷遭受破坏,在该区设置地下水位观测孔,观测其水位降低情况,并进行预警。

7.6.6  地下水位急剧变化指水位变动幅度与平常情况相比增大30%以上的情况。

7.6.7  涌水量对降雨变化敏感的矿区,建议在矿区设立简易雨量站。由于矿山一般位于山区,可能与已有气象站(多处于平坦地区)降雨量差别较大,特制订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