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6.6  老窿水防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6.6.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29号)强调,煤矿开展防治水工作需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煤矿安全规程》也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同样适用于老窿充水的其他矿山的防治水工作。我国矿山开采历史悠久,历史上留存了大量的废弃、关闭矿井,存有大量的老窿和采空区,可能存有积水和有害气体,成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全面查清此类矿区的老窿水,工程量大,也十分困难。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在地面难以查明矿井老窿水分布时,要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