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