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7.6  地下水及地表水监测

7.6.1  在矿区勘探阶段监测基础上,矿山基建和开采期间仍应对采矿影响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的水位、水质、水温,地表水径流量和矿坑排水量进行动态监测。

7.6.2  地下水、地表水监测网应能控制矿山疏干影响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变化。监测点的布设应避开矿山开采的影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井、泉、地表水体或生产矿井。勘探阶段应在各类观测孔或其他观测点中选留部分孔或观测点用于后期监测。矿山基建、开采期间应结合矿山开采需要补充完善监测网。

7.6.3  永久性地下水位观测孔应布置在露天最终境界以外或坑下开采错动范围以外。

7.6.4  当矿区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层监测地下水水位,第四系含水层宜独立设置监测孔。

7.6.5  下列部位应设立专项地下水监测点:

    1  注浆帷幕、防渗墙等堵水工程内、外侧;

    2  采矿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水体上、下游;

    3  可能受矿山排水疏干岩溶塌陷影响的特定建(构)筑物。

7.6.6  地下水、地表水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地表水水位监测频率应为每月1次~3次,雨季或地下水位急剧变化时,应加密到1d~5d测量1次;

    2  地表水径流量及水温监测频率应为每月1次,矿坑排水水量及水温应每天进行观测;

    3  地下水、地表水水质监测频率应为每季度1次。

7.6.7  对大、中型露天矿,大面积崩落法开采的矿山、岩溶裸露或其他降雨径流渗入量对采矿安全有影响的矿山,应在矿区建立简易气象观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