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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井下避水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
6.5.—1 当矿区内有多!个相对独立的矿体】矿体:间存在相对》。隔水的岩层》。或相:对简单的水》文,地质区?段拟采用避水工程】防水时应进行避水工!程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
6.5.2! 勘探工作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位置关系;
!
《 2《 应查明避水工】程与主要含水层的】安全:距离;
》
】3 应能为—巷道、硐室、防隔水!矿(岩)《柱的布置和留设【提供依据
【
6.5.3】 勘探《宜采用?下列:。手段:和方法
》。
— :1 水文地质【勘探宜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监测、【放,水试验、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手段;《
:
?
《 2 ? ,宜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
6.《5.4 勘探【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垂直隔水层!走向:布置:勘,。探线勘探线网度可与!。探,矿网度?一致:;当隔水岩层—规模较小时网度应加!。密,勘探剖面条》数不应少《于,3条
【
, ? 2 《井下物探宜按2【0m×10m网【度探:测应覆盖巷道全空间!应包括巷《道两帮、顶板—、,底板:以及工作面前方【;探测深度应控【制到:越过隔水层与含水】层,边,界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
?
《
: 3 每条】勘探剖面宜》设3个~《7个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超前:工作面探水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应探?明含水层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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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井下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巷道掘进《过程中无《。法确定导水破碎带】、主要含水层位置时!应用井下物探初步确!定导水?破碎带、岩溶裂隙的!位置、规《模等;
【
2 !可,根据地质条件选用电!法,、电磁法、地震【物探等地面》物探方法或井下瞬变!电,磁法:、隧道反射成像超前!。预报系统TRT60!00或隧道地震波预!测T:SP等超前探测物探!。。。方法并应布置钻孔对!物探资料进行—。验证
》
?6.:。。5.6 《 井下水文地—质钻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每个钻孔应进行简!易放水试验应测【定流量?与水压空间》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符合井下放水试!验要:求的钻?孔应装?好压力表并应作【为井下放水》试,验的放水孔或—观测孔
】
6.5.》7 当《需验证与《疏干和防排水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关系!验证拟?采矿体各中段地下水!流动量、静储量时】可开展局部坑道【放水试验《局部坑道放水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建立局《。部坑道放水试验【观测网观测孔—的布置应全面—覆盖:。拟查区的整个空间】区域;
! 《2 放水量—应根据矿坑》实际排水能》力设定;
—
【 3 放水—。试验应采用》钻孔放水的方式【放水孔应《有闸阀控制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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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 避水工程勘—探报告应阐明—隔水:层性质、含水—层边:界、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距离【并,应提出?矿体安全开采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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