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 井下避水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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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当,矿区内有多个相【对独立的矿体—矿,体间:存,在相:。对隔水的岩层或相对!简单的?水文:地质:区段拟采《用避水工程防—水时应进《行避水工程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
,
6.5.》2 勘探工—作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位置?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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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查明避—水工程与主》要含水层的安全距离!;
?
【 3 应》能为巷道、硐室、】防隔水矿(岩—)柱的布置和留设】提供依据
【
?6.5?.3 ? 勘探宜《采用下列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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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文地质?勘,探,宜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监测、放《水试验、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手段!;
】 2 宜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
《
6.5.4 【 勘探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垂,直隔水?层走向布置勘探线】勘,探线网度可与探【矿网度?。一致:;当隔水岩》层规模较小》时网:度应加密勘》探剖面条《数不:应少于3条
!
2【 , ,井下物探宜按2【。0m×10m网度探!测,应覆盖巷道全空间】应包括巷道》两帮:、顶:板、底板以》及工作面前》方;探?测深度应控制—到越过隔水层与含水!层边界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
】
》。3 : 每条?勘探剖面宜设3个~!7个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超》前工作面探水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应探明含》水层的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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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井,下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巷道掘进过—程中无?法确定导水破碎带、!主要含水层》位置:时应用井下物探初】步确定导《水破碎带、岩溶【裂隙的位置》、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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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根据地质条—件选用电法》、,电磁法、地震—物探等地面物—探方法或井下瞬变】电磁法、《隧道反射成像超【前预:报,系统T?RT6?000或隧》道地震波预测TSP!等超前探测物探方】法并应布置钻孔【对物探资《料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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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 井下?水文地质钻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每《个钻孔应进行—简易放水《试验应测定流量与水!压空间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符合井下放【水,试验要求的钻—孔应装好压力—表并:应,作为井下《放水:试验的放水》孔或观测孔
!
6.5.—7, 当?需验证与疏干—和防排?。水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关系验证拟采矿】体各中段地下水【流动:量、静?储量时可开展—局部坑?道,。放水试验《局部坑道放》水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建立局【部坑道?放水:试验观测网观测【孔的布置应全面【覆盖拟查区》的整个空《间区域;
!
, 《2 放《水量:应根据矿坑实际排】水能力设定》;
《
》 3? 放?水试验应采用钻孔放!水的方式《放水孔应有闸阀控制!流量
《。。
6》.5.8 》 ,避水工程勘探报告应!阐明隔水层性—质、:含,水层边?界、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距离并【应提出矿体安全【开采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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