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矿区工程地质评价
4.5.1 矿区工程地质评价应根据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划分工程地质岩组和工程地质分区。
4.5.2 矿体及围岩岩体质量评价方法可采用岩体质量系数法、岩体质量指标法、BQ法和RMR法,并宜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对比评价。矿体及围岩岩体质量评价采用岩体质量系数法、岩体质量指标法可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采用岩体基本质量指标(BQ)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的有关规定执行。
4.5.3 井下开采矿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合采矿方法,评价井巷围岩岩体质量,计算分析应力、应变关系及塑性区的变化规律;
2 指出井巷开拓和矿山开采可能遇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方法建议;
3 预测矿山开采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及其影响,提出防治方法建议。
4.5.4 露天开采矿区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坚硬、半坚硬岩类边坡,应根据边坡与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关系、软弱夹层情况,分析判断并预测边坡可能滑动变形的地段、范围、变形的性质,以及滑动面、切割面的可能位置;
2 松散软岩类边坡,宜将拟建采场划分为不同的工程地质区并分区进行评价;
3 边坡稳定性计算应按边坡分区选择代表性剖面进行二维分析与计算,对于三维效应明显的Ⅰ级边坡宜采用三维稳定性分析方法验算其稳定性;
4 稳定性计算应先采用图解法、工程类比法等定性方法对边坡破坏模式、稳定状态和破坏趋势做出初步判定,然后再选用相应的方法进行计算;
5 稳定性计算应以极限平衡法为主,对存在多种破坏模式和多个滑动面的边坡应分别对各种可能的破坏模式或滑动面进行稳定性计算,并应以最小安全系数作为边坡的安全系数;
6 对于安全等级为Ⅰ级的边坡,宜采用有限元等数值分析方法进行边坡的应力场和变形场分析;
7 应根据多种方法分析计算的结果,结合已有边坡工程经验和附近自然边坡稳定状况,对各区边坡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价,应推荐边坡角,并应提出边坡维护和治理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