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Codeforexplorationofhydrogeologyinnonferrousmetalmines

GB51060-2014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7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60-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6.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专题技术论证,结合了近年来有关新规范的使用和新技术的应用,征求了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矿区工程地质勘探,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评价,矿山防治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其他专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编制提交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39号,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东北大学

    主要起草人:刘新社  徐京苑  张发旺  马履霞  邬立刘守强  刘建峰  许广明  宋峰  折书群李向全  李爱兵  李蕴镭  杨天鸿  杨建安武强  赵成宾  郭春奎  容玲聪  侯新伟蒲海波  樊勇

    主要审查人:钱学溥  林木金  王安则  李九鸣  陈基峰唐益群  梁金国  蒋义  蒋乾周  傅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