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1对施工现—场应有?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遵循的?施工技?术,标准及其检》查内容(见统一标】准附:录A:)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条:结合:本专业特点》在符合统《一标准3.0.1】及附录A的规定前提!下作补充《规定
3.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基本【上在建筑结》。构施:工完成以后才能【全面展开钢结构构件!就位前按设计—要求做好电气—安装用支架、螺【栓等:。部,件的定位和连接而构!件就位形《成整体处于受—力状态若不管构【件大小、受力—情况盲目《采用:熔,焊连接电气安装【。用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会导致构件变!。形使受拉构》。件失去预期承载【能力而存在隐患显】。然是不允许的气割开!孔等热加工作业和熔!焊一样会影响钢结构!工程:质量
《3.1.3 本条是!。对,建筑电气工程—高,低压的定义与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 725—1.1 idt【。 I:EC:439-1中的规】定是一致的且与IE!C-64的出版【物364-1—相吻:合,的是:与国际标准相同【。的
3.1—.4 这些仪—表的指示或》信号准确与否关系】。到正:确判断电气》设备和其他》建筑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预期的功能】和安:。全要求
3.1】.5 电气空载【试运行是指通电【不带负载;照明工程!一般不?做空载试运行—通电试灯即》为负荷试运行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则有!两层含义一是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与建筑!设备脱离《无机械上的连接单】独通电运转这时【对电气线路、—开关、保护系统等】是有载的不》。过,负荷很小《而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是,空,载的;二是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与建筑?设备相连接通电运转!但建筑设备既不输】。入也不输出如泵不打!水空压机不输气等】这时建?筑设备处于空载状】态如建筑设备—有,输入输?出则就成《为负荷试运行—本规范指的负—荷试运行《就是建筑设备有【输入:。输出情况下的—。试运行
《 负荷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审查批准!和确认单位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单【位的管理制度实施】审查批准和》确认但必《须有负责人》签字:。
3.1》.6 漏《电保护装《置也称残余(冗余)!电流保护装》。置是当用《电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形:成电气设《备可接近裸露—导体带电时为避【免造成电击伤害【。人或动物而迅速【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故而在安装前】。或安装后要》作模拟动作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可靠?性
?3.1.7 电气】设备或?导管等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是防止电击伤—害的主要手段关【于,干线与支线的—区,。别如图?1所:示
》图1 干线》与支线的区》别
》 从上图【可,知干线?是在施工设计时依据!整个单位工》程使用寿命和功能来!布置选择的它的连接!。通常具有不可拆【卸性如?。熔焊连?接只有在《整,。个供电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时干线包括分支干】线才:有可能更动敷设位】置和相互连接处的位!置所:以说干线本身始【终处于良好的电气导!通状态而支线—是,指由干线引向某个电!气设备、器具(【如电动机《、单相三孔》插座等)以》及其他需接地或接零!单独个?体的接地线通常用可!拆卸的螺栓连—接,;这些设备》、器具及《。其他需接地或接零】的单独个体在—使用中往往由于维】修、:更换等?种种原因需临时【或永久的拆除若【他,们的接地支线彼此间!是相互串联连接只要!拆除中间一件则与】干线相连方》向相反的另一—侧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及其他需接地—或接零的《单独个?体全部?失去:电击保护《这显然不允许要严禁!发,生的所以支线—不,能串联连接
【3,。.1.8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网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交接《试验:试验标准统一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执行!
3.1.9 低!压部分交接》试验结合建筑—电气工?程特:点在有的分项工【程中:作了:补充规定
—3.1.10 建】筑智能化工》程能:。正常运转离》不开建筑电气—工程的配合条文【的规定以明确—彼此间?接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