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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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 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3.1.2 —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1?.3 《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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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3.《1.5?。 ,。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3—.1.6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1.8!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3.《1.9 》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10 — 送至?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送:器的:电量信号精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指令应使建筑电!气工程的自动开【关动作?符合指令要》求且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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