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 , 3?.,1 一般规定 ! 3.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      —。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3.】1.2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1】.3 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3.1.4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3.《1.5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3.1.6【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3.1.7 !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1.8 —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3】.,1.9 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10 送至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送器的电量信【号精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指令应使建筑电】。气工程的自》动开关动作符合【指令要求且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