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90-2009 建标库

8.2  通信系统

8.2.2  通信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

    7  时钟系统除适应运营线路和车站统一标准时间信息的需求,还应适应具有运营关联的线路,乃至线网运营及各机电系统对统一标准时间信息的需求。

8.2.3  通信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应由变电所提供两路独立的三相交流电源,当使用中的一路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另一路。目前,一般各机电系统均通过UPS供电,通信系统电源也有与其他弱电系统设备电源整合的案例。整合后的通信电源,除应满足本条要求外,尚应保证整合电源的可靠性和可用性,确保供电质量和不间断供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