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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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测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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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工程测量的空】间基准包括大地【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是控制测量和其他各!种测量的参照与【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量采【用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但在工程测量!特别是建设工程的放!样、变形监测中有时!需使用其他非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如施工坐标系、!独立平面《坐标系、独立高程基!准等)一些城—市在工程《建设中?仍延续使用不同【的空间基《准(如地方坐标系】、地方高程基准等】)当使用非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时要【与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建立联》。系
2】.1.2 》 时间系统也是工】程测量的重要基准】。使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作为统一《时间系统一些测量作!业,(如:。卫星定位测》量)中如原始观【测数据使《用其他时间》系统(?如世界协调时U【。TC:)数:。据处理后需将计【算,的测量?成果转换为》本规范?规定的统一》时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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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工程测《量,的,服务范围和》涉及对象《。十分广泛一些—建,设工程涉《及地:上地下、隧》道洞内?洞外:。、水域?陆地还有一些—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实施周期长涉】及不同区段》、不同期《的,测量为确保不同【测量成果之间—的有机衔接和协同使!。用需采用或将其【转换:为统一的测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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