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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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测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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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工程测量》的空间?基准包括大地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是》控制测量《。和其他各种》测量的参照与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量,采用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但在工程测】量特别是建设工程】的,放样、变形监测中】有时需使用其他非】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如施工坐标系】、独立平面坐标系、!独立高程基准等)一!些城市?。在工程建设中仍延】续使用不同的空间】基,准(如地方坐标【系、地方《高程基准等)当使】用非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时要与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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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时间【。系统也是工》程测量?的重要基准使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作《为统一时间系统一些!测量作业(如—卫星定位测量)【。中如原始观测数【据使用其他》时间系统《(如世界协调时【UTC)数》。据,处理后需将计—算的测量成》果转换?为本规范规定的【统一时?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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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工程测量的服务!范围和涉及对象十分!广泛一些建》设工程涉及》地上地下、隧道【洞内洞外、水域陆地!还有一些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实施周期长】涉及不?同区段、不》同期的测量》为确保不《同测量成《果之间的有机衔接和!协同使用需》。采用或将《其,转换为统一的测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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