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规划条件《测设及核验
—
》
5.2.1 !建筑、?市政等工程的定【线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线测量及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以工程!。的,规,划条件或《。经审批的《图件为依据
—
5.2】。.2 定线测量】和拨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定线测—量测定?的中线点、轴线【点和拨?地测量测定的—定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
】2 测定道路【中心线、边线及其他!地物边线的条—件点应均匀分布条】件点的涵《盖范围?。不,应小于规划条件中】指定范围的》2/3
【
:5.2.3 规划!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拟建工程的主要角!点、涉?及,规划条件的角—点、规划《路中线点或边线【点、建?设用地界线》点应实地测设—;
《
? 2 【 放线测量应确保】规划条件达》。到完全满足》
—5.2.4 规划!验线测量应进行灰】线验线?测量和正负零验线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灰线验线测量】应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进行应检测对!工,程位置起重要作【用的轴线、中线、】边线交点坐标以及涉!及四至关系的—细部点位坐》标并应与规划条【。件和工?程,设计:图等:资料:进行:比对
】 2 正!负零验线测量应【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到正【负零时进行应—检测工?程的条件点坐标【、四至距离和正【负零:地坪高程
【
5《.2.5 —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在工程已竣工且!现场状况符合—验收条件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5—的规定
【
—
? 2 对】建筑工程应测—定工:程四至距《离、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高程以及总】建筑:面积、?分栋建筑面》积,和每栋分层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