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规划》条件测设及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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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建筑、市政等工程的!定线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线测量及【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以工程的—规,。划条件或经审—批,的图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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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定线测量【和拨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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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定线:测量测定的中—线点、轴线点和【拨地测量测定—。的定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
】。 2 测定—道路中心线》、边线?。及,其他地物边线—的条:件点应?均匀:分布条件点的—涵盖:范围不应小于规划条!。件中指定范》围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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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规划】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拟建工程【的主要角点、—涉及规?划,条件的角点、规划】路中:线点或边线点—、建设用地界线点应!实地: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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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放线测—量应确保《规划:条件达到完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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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规划验线测量应进】行灰线验线测量【和正负零验线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灰】线验线测《。量应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进行应检》测对工程《。位置起重要作用的】轴,线、中?线、边?线交点坐标》。以及涉及四至关【系,的细部点位坐标并应!与规划条件和工程】设计图等资料进行比!对
! ?2,。 正负零验线【测量:应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到正?负零时进行应检【测工程的条件—点坐:标,、四至?距离和正负零地【坪高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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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在工!程已竣工且》现场:状况符合《验收条?件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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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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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建筑工程!应,测,定工:程四:至距离、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高程以【及总建筑面积—、分栋建筑》面积:和每栋分《层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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