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规划条件测》设及核验
【
5.2】.1:。 , 建:筑、:市政等?工程的定线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线:测量:及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以工程的规划条件!或经:审批的图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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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定线测量】和,拨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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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线测量!测定的中线点、轴】线点和拨地测量测】定的定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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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测定道路中心【线、边线《及其他地《。。物边线的条》件,点应均匀分布条【件点的涵盖范—围不应小于规划【条件中指定范围的】2/3?
5.】2.3 》规划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拟建!工程的主要角点、涉!及规划条《件的:角点、规《划路中线《点,或边线点、建设用地!界线:点应实地测》设;:
》
—2,。 放?线测量应确保规划】条件达到完全满【足
《
5.2—.4 规划验线】测量:应进行灰线》验线测量和正—负,零,验,线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灰线验线测量【应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进行!应检测对工》程位:置起重要作用的轴线!、中:线,、边线交点坐标【以及涉及四至关系的!细部点位坐标并应】与,。规划条件和》工程设计图等资料】。。进行比对
】
: 2 正!负零验线测量应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到正?负零时进行应检【。测工:程的条?件点坐?标、四至距离和正】。负零地坪高程
】
5.2.5! 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在工程已竣工且【现场状?况符:合验收条《件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5!的规:定
《
! 2— 对建筑工程应测!定工程?四至距离、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高程以及总建—筑面积、分栋建筑】面,。积和每栋分层—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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