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规划条件《测设:及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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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建?筑、市政等工程的】定线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线测量及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以工程的规划条】件或经审批的图件】为依据
【。
5?.2.2 定线测!量和拨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定【线,测量:测定的中线点、【轴线点和《拨地测量测定的【定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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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测定道路中!心线、边线及其他地!物边线的条件点【应均匀分布条件【点的涵盖范围不【应小于规划条件中指!定范围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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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 规划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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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拟建工程!的主要角点、涉【及规划条件的角【点、规?划路中线点或边【线点、建设用地【界线点应实》地,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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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放线》测量应确保规划【条,件达到完《全满足
!5,。.2.?4, 规划验线测量应!进行灰线验线测量】和正负零验线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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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灰线验线测量应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进行】应检测对工》程位置起重要—作用的?轴线、?中线、边线交—点坐标以及涉—及四至关系的细部】点位:坐标并应《与规划条件和—工程设?计图等资料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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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负零》验线测量应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到正!负零:时进行应检测工程】的条件点坐标、四】至距:。离和正负零地坪高程!
5.】2.5 规划【条,件,。。核验测量《应在工程已竣工且现!场状况符《合验收?条件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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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建筑?工程应?测定工程四至距离】、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高程以【。及总建筑《面积、分栋建—筑面积和每栋分层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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