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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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测量基》准
》。
2.1【.,1 : 工程?测,量空间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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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地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时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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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高程基准】时应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联系
《
】 3 深度基】准在沿岸海》域应采?用理:论最低潮《位,面在内陆水域应【。采用设计水位—深度基准《。和高程基准之间应建!立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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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重?力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
】。
2.1.2 】工程测量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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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对同一?工程:的,地,上,地,下测量、隧道洞【。内洞:外测量、水域陆地】测量应采用统一【的空间基《。准和时间《系统对同一工程【的不同区《段测量或不同期测】。量,应采用或转换为统】一的空间基准和【时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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