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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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测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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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工程《测量空间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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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大地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时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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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高程基准时—应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联系?
【 ? 3 深度基准】在沿岸海域应—采用理论《最低潮位面在—内陆水?域应采?用设计水位深—度基准和高》程,基准:之,。间应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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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力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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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测量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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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对!。同一工程的地上地下!测,量、隧道洞内—洞,外,测量、水域陆地测量!。应采用统一》。的空间基《准和时间系》统对同一工程的不同!区段测?。量,或不同期测量—应采用或转换为【。统一的空间基—准和时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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