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勘《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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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勘察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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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是对勘察纲》要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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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工程相—关资料对下一步【。工作影?响较大需《重点: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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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环境包括场地地!形、地貌周围—已有工程建》筑、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及其与拟建【。工,程的关系尤其是地下!管线设施对勘察【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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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是对?勘探工?作布:置具:体内容要《求
【3.1?.3 导致勘【察方案调整或补【充的情况较多主【要包括
【
1【 实?际勘探揭示的岩土】条,件与预?。测情况差异较大不】能满足?评,价要求需调》整勘察?方案;
《
】 2 《设计变更导致原勘】察工作?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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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本条—要求勘?。察纲要及其变更由】相关责任人签署并】。按程序审批可以【。强化责任保》障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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