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勘察》要,求
【
3.1 】 勘察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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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本条是对勘察纲要!的基本规定
【
《 《。。拟建工程相》关资料对《下一步工作影响较】。大需:重点叙?述
! :场地环?境包括场地地形、】地貌周围已有工程建!。。筑、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及其与—拟建工程的关系尤】其是地下管》线,设施对勘察》。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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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是对勘探!工作布置具体—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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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导致勘察方》案调整或补》充的情况较多主要包!括
》
《 1 实际勘探!揭示:的岩:土条:件与预测情况差【异较大不能满足评】价要求需《调整勘察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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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计变】。更导致原勘》察工:。作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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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本条要求勘察纲!要及其变更由相关责!任人签署并按—程序审批可以强【化责任保障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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