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建筑!光环境 《 : ?。 3.1【  一般规定 【 :。。 ? 3?.1.1  对【。光环境?有要求的场》所应进?行采光和照明设计】计算并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 3.1.2!  光环境》设计时应综合协【。调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人员活》动场所的光环境【应满足视觉》要求其光环境—水平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 3.》1.3  照—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     !   1)工作或】活,动不可中断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   2)人员【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    《    3)人员需!有效:辨认疏散路》。径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   —。   2  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     ! 3  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    4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构)筑】物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 3.—1.4  》对人员可触及的【光环境?设施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3.!。1.:5  各种场所【严禁:使用防电击类别为】0,类的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