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设施:设备改造
【
5.4】.1 《给水设施《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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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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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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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排水设施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应混接;》
— 2 【 ,雨,水系:统的改造应按照当】地雨水排《水系:统规划的要求更【新原有不满足要求】的雨水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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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当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或有较大节【能潜力时应》对相关?设备:或全系统《进行改?造,
《
5.4》.,4 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改:造的:内,容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室外气象条件—、负荷变化情况等】因素通过对用户的影!响程度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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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当地下建【筑,出入口、窗井—、,风井等防雨水倒【灌措施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满足防淹要》求时应对相关设【备或全系统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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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 既:有,建,。筑电气改造》工程的设计应—在,对既有建筑》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现场检查》、评定?的基础上根据—。改造后建筑物的用】电负荷?情况和?使用要求进行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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