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给水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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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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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给水系统应具—有,保障不?间断向?建筑或小区供—水的能力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
3.1】.2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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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 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不得影响!城镇给水管网—正常:。供水
】3.1.4 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建筑】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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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不得【因管道、设施产【。生回流而受污染【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危害程?。度采取可靠的—防回: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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