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给《。水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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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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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给水系统》应,具有保障不》间断向建筑或—小区供水的能力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3.1!。。.2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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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不得影响城】镇给水管网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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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建筑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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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不得因管道!、,设施产生回流而受】。污染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危!害程度采取可—靠的防回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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