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给水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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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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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给水!系统:应,具有:保障不间《。断向建筑或小—区供水的《能力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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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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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不得影响城镇】给水管?网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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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建筑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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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不得因【管道、设施产生回】流而受污《染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危害程度采!取可靠的《防回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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