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要求
【
?
4.1】 一般要》求
—
4《.1.?1 : 应避免电气部件】所产生的热》量造成燃烧或人员】烫伤
》
4.1.【2 ?电控调?速单元的设》计应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无操】作而引起的火灾或】触电危险
【
?
4.《2 电气安全要求!
【
,4.2.1 动力!蓄电池
【
4.2.1.】1 ?。散热和通风
】
【动力蓄电《池箱应有良好—的散热?和通风同《时在结构设计—。。上应保证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产【生的有害《。气,体不:会储存于电动摩【托车内?部的角?落
:
4—.2.1.2— 安?装
】 动力蓄电池】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表面》不得有电《解液渗漏或》溅出动力《蓄电池的《安装应保《证车辆运行受到振动!时蓄电池不能受【到不正?常的摩擦或应力【
4.2!.,1.3 电池保护!
! 动力蓄电池、【充电:系统和动《力电路系统应设有保!护功能?该功:能应能?。在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的过流、欠压、【过充电、过热—。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电?路出现短《路的情况下自—动断开与动力蓄电】池的连接电》路该功能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
4.2.1—.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
【 动力《蓄电池?的爬电距离》应满足如《下要求?
》
《 a:)动力?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爬》电距离d《1按式(《1)计算单位—为,毫米(?mm)
《
d1【 ≥ ?0.25U +【 5 》 ? 《……………》。………?…,…,(1)
《。
— 式《中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b)《带,电部件与电平台之间!的爬电距离d2按式!(2)计算单—位为毫米《(mm)
!
d2 《≥ 0.125U !+ :。5 】。 ?………………………!…(2?)
?
【 式:中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 导:电,。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2.5mm
—
:
: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见图1
【
!
4.2.2 【 ,带电部?分的触?电防护
《
:
4《.2.2.1 【 除:特殊说明外标称【电压不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注使用脉冲电—压时:取10ms以上【的,最大电压值为—工作电?压若峰值持》续时间均小于1【0ms时则取—其,均,方根值
!4.2.2.—2, :标称电压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应使用绝缘包覆!即基本绝《缘或加以隔离密封以!防止:直接接触
》
《
4.2.2—.3 带电部分的!绝缘:材料应能满足—标,。。。称电压及温度的【。要求带电部件的绝缘!包覆应只能通—。过毁坏才能被拆除绝!缘油漆、涂》料、胶水、瓷釉【等类似材料都—。不应用作绝缘包覆】(,基本绝缘)
】
4.2—.2.4 带【电部分的隔离密封应!使用具有适当—强度的?护板、护《盖、保护架等以防止!直接接触其中—人员乘坐及放置【物品的空间的隔离】防护装置不可以在】不,使用工具或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打开、】拆除;其他不使【用工具能《够打开的部》。位应标示警告符号】警告符号见》。图2
《
4.2.2!。.5: 不得含有—裸露的导《线,、接:线端、连接单元车】上布线应加以保护】不得接触《毛刺、?散热片等以免—。损,坏布:线绝缘;通过绝缘导!线的金属孔其表【面要光滑、》圆,整且配有《。套管:。
》
4:。.2.2.6 【 各:电,气部件之间的连接导!线不应受到过度的拉!力;方向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不,应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同时】应有效防《止电线与运动部【。件的接触
】
4.《2.2.7 B】级电压电路中的电缆!及电路中《的外皮(可以是【线,缆护管)应用橙【色加以区分外—壳,里面或遮栏》后面的?除外
?
《
4.2.2—.8 《B级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绝缘电?阻测量方法按照5.!2进行
【
4.2.2.9! 对于安》装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摩托车应】对其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试验后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2.2—.8的要求
【。
:
,
,4.2.2》.10 按—照5.4进行—各项:。防水试验后均应【按,照5.2立即测量】电路的绝缘电阻【(电动?摩托车仍是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Ω/V;静置!24h后再次测试应!。大于:1000Ω/V
】
:
4.2.【2,.11? 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
,
: a)客舱和】行李舱中《的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D的!要求;
! 《。b)对?于不用工具可以【断开且未接合—时带B级电压的【连接器在《未连接状态下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4.2.《2.12 出现】。故障的B《级,电压电路可采用【断电的方式进行保护!切断供电的电路【。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
,
《 交流电路应降【到30V(a.c】.,)(r?m,s,)以下直流电—路应:降到60V》(d.c.)以【下;
《
?
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
!4.:2.3 《 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触电保》。护
4】.2.3.》1 A《级电压外露可导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4.2—。.3:.2 外露可【导电部件全部连接】以维:持电位均衡其连接方!式可以为
》。。。
?
》 a)以电线连接】;
》
《 b)经由螺【丝与金属车架—连接
《
,
4.2.【。3.3?。 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
《
? 任何两个—。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电阻值不!超过:0.:1Ω;
! 外》。露可导电部件通【过绝缘?材料与B级电压系统!进行:隔离且与《B级电?压系统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20?。MΩ试验电压—为,10:00V
!4.2.4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要求:
4.】2.4.《1,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进》行物理连接时—不可通?过电动?。摩托车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物《体损坏的功能
】
:。
4.2.4【.2: 固定《。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充《电接口在断开—。时,应,至少满足下述一种要!求
?
使!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在1s内断电断电!电路应?。满足4.2.2.1!2的要求;
】。
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并能?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断电?
:
?
4.2.5 】过流保护《装置
】 : 若?电动摩托《车的设计功能—在,辅助装置(例—如充电器、电力转换!器)损?。坏时无法《控制由电池流往【该装置的电》流则应在电》路的任一《端设置过流》保护装置《
,
,
4.】3 : 操作安全要—求
《
?
4.3.1 !起,动
?
4.3【.,1.1 应—通,过一个钥匙开—关起动电动》摩,托车:该钥匙可以采用机】械式、数字式—、生物识别等各类解!锁方式
《
4.【3,。.1.2《 电动摩》托车从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模式”应至少!经,历两次有意识的不】同动作
《
4.3】。.,1.3 若电动摩!托车:使用:机械解锁的钥匙【进行起动驱动系统运!转时或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钥匙应不能被取!下
【4.3.2 【行驶和停车
】
4.3.2】.1: 电?动摩托?车应通过GB— 15365中的】“运行准备》”符号提示驾驶【员电动摩《托车可以起步—行,驶,
4.3!.2.2《 当?驾,驶员:离开时如果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或只通过【。一个操作动》作就可使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则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学或光学《信号提醒驾驶员或自!动切换到“不可行】驶模:式”
?
4.【3.2.3 — ,电动摩?托车应安装符—合GB/T 24】15:7要求的剩》余电:量指示?装置及警示装—置
:。
,
4.3.】2.4 》当,动力蓄?电池低电量影—响到电动摩托车的行!。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或光信号装置【进行:提示且此时的—剩余电?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
a】)能够使电》动摩托?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以不:低于15km/h的!速度行驶至》少3k?m;
—
,
》b)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满足GB】 7:。25:8规定的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发光强度
【
4.3.】2.5 如果电】动摩托车装有为【保护:REESS》(可充电储能—系统)?或,驱动系统而》启,动的功率限制装置】当功:率的限制或降低【达到设定值以—下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通知:摩托车?使用者
】
4.3《。.2.6《 仅?当电动摩托》车速度为《0时才?能,切换其驱动方向
】
,
:。
4》.4 标》志和警?示语要求《
:
:
4.4.】。1 动力蓄电池】及容易?接触:的B级电压部件【的防护罩《应在易见的》。位置标注图2—规定的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
】。
!4.4.《2 ?动力蓄电池上应清】晰可见地《注明其?化学类型、标称【。电压:、,额定容?量以便?识别
】4.4.3 【分体式动力蓄电【池,充电:器应标明“谨防雨】淋”的警示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