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要求】
【。
4.1 【 一般要求
!。
,
4.1.1 ! 应避免电》气部件所产生的热量!造成燃?烧或:人,。员烫伤
《
4.1.!2 ?电控调速单》。。元的设计应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无操作而引!起的火灾或触电危险!。
【。
4.2 电气安!全要求
—
?
4.2.1 !动力蓄?电池
4!.2.1.1 【 散热和通风
】
:。
》 动力蓄电池箱应】。。有良好的散热和【通风同时在结构【设计上?应保证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产生的有《害气体不会储存【于电动摩《托车内部的》角,落
》
4.2.1【.,。2 安装
】
动力!蓄电池?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表面不得有电—解液渗?漏或溅出动力蓄电】池的:安装:应保证车辆》运行受到振动—时蓄:。电池:不能受到不正常的摩!擦或应力
》
?
4.2.1【.3 电池—保护
?。
》 动力蓄电】池、充电《系统和动力电路系】统应设有保护功能该!功能应能《在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的过【流、:欠压:、过充电、》过热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电路!。出现短路的情况下】自,动断开与动力蓄电池!的连接电路该功能】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
4.—2.1.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
,
动力蓄!电池的爬《电距离?应满足?如下要求
》
】 a)动力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爬电距—。离d1按式(1【)计算单位为毫米(!mm)
》
d1 ≥】 ,0.25U + 】5 ? …!…………《……………(1【)
! 式中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 , b)带电》部件与电平台—之间的?爬电距离d2按式】(2)计算单位【为毫米(mm—)
—
d2 ≥ —0.1?25U + 5【 ? ……!……:………………(2)!
【 式中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 导电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2.5mm【
,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见图《1
》
:
4【.,2.2? :带电部分的触—电防:护
【4.:2.2.《1 除特殊说明】外标称?电,压不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 ?。注使:。用脉冲电压时取1】0ms以上的—最,大电压?值为工作电压若峰值!持续:时,间均小于1》0ms时则取其均】方,根值:
?
4.2.2.!2 标称电压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应使用绝》缘包覆即《基本绝缘《或,加以隔离密封以防止!直接接触
【
?4.2.《2.3 带—电部分的绝缘材【料应能满足标称电】压及温度的要求带】电部件的绝缘—。包覆应只能通—过毁坏?才能被拆除绝缘【油漆、涂料、—胶水、瓷釉等类似材!料都:不应用作绝》缘包覆(《基本绝缘)
!
,。
4.?2.:2.:4 带电部分的隔!离密封应使用具有适!当强度的护板、护】盖、保护架》等以防止直》接,接触其中人员—乘坐及放置物—品的空间《的隔离防护》装置:不可以在不》使用工具或》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打开、拆除》;其他不使用工【具能够打开的部位应!标示:警告符号警告—符号见?图2:
《
4?.2.2.5 】不得含有裸露的导线!、接线端、连—接单元?车,上布线应《加以:。保护不得接》触毛刺、《散,热片等以免》损坏布线绝缘—;通过绝缘导线的金!属孔:其表:面要光滑《、圆整且《。配有套管
】
:4.2?.2.?6 各电气—部件之间的连接【导线不应受到过度】的拉:力;:方向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不应—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同时应有效!防止电线《与运动部件的—。接触
—
4.2.2.】7 B级电压电】路中的电缆》及,电路:中的外皮(》可以是线缆护—。管)应用《橙色:加以区分外壳里面或!遮栏后面的除外
】
4.【。2.:2.8 B级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绝缘电阻测量方法按!照5.2进行—
:
:。
:4.2.2.9 !对于安装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摩托!车应对其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试验后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2.2.8的【要求
?
:
4《.2.2.10 】 按照?5.4进《行各项防水试验【后均应按《。照5.2立即测量】电路的绝缘电阻(电!动摩托车仍》是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Ω,/V:;静置24h后再】次测:试应:大于1000Ω【/V
》
:
4:。.2.2.11 !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
,
? a)客舱和】行李舱中的》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D的要求;—。
《
》 b)对于不用工具!可以断开且未接【合时带B级电压的连!接器:在未连接状态下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
4.2.2.!1,。2 出现故障的】。B级电压电路—可采用断电的方【式进:行,保护切断供电的电路!。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
:
《 交流电路应降到】30V(a.c【.)(r《ms)以下直流电】路应降到60V(d!.c.)以》下;
《
:
: 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
《
4.2》.3 ? 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触电保】。护
【4.2.3.1【 A级电压—外露可导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
:
4.2.3.】2 外露可—。导电部件全部—连接以维持电—位均:衡其连接方》式可以为《。
《
? , a?)以电线连》接;
《
《 b)—经由螺丝与金属【车,。架连接
《
,
,
4.2.【3.3 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 任何两个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电:阻值不超过》0.1Ω;》
:
外!露可导电部件—通过绝缘材》料与B级电》压系统进行隔离【且与B级《。。电压系?统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2?0M:。Ω试验电压为10】00V
】
,4.2.4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要:。求,。
4.2!.4.?1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进行—物理连接时》不可通?。过电动摩托车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物体【。损坏的功能
【
?。
4.2.4.【2 ?固定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充电接口在断!开时应至少满足下述!一种要求
—
《 使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在1s内!断电断电电路应满足!4.2.2》.12的《要求;
—
? 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并《能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断电!
?
4.2.5】 :过流保护装置—。
! 若电?动摩托车的》设计功能在辅—。助装:置(例如充》电器、电《力转换器)损坏【时无法控制由—电池流往该》装置的电流则应【在电路的任一—。端设置过流保护【装置:
【
4.3《 , 操作安全要求
】
?
,
4.》3.:1 ?起动
【
4.?3.1.1 应通!过一个钥匙开关起动!电动摩托车该钥【匙,可以采用机械—式、数字式、生物识!别等各?类解锁方式
!
4.3.1【.2 《电动:摩托车从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模式”应【至少经历两次有意】识的不同动作
!
:
4.3.1.【3 若《电动摩托车使用【机械解锁的钥—匙进行起动驱—动系统?运,转时或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钥匙应【不能被取下
】
?4.3?.2 ? 行驶和停车
!
4.3—.2.1 》。 电动摩托》车应通过GB 1】5365中的“【运行准?备,”符号提示驾驶员电!动摩托车可以起步】行驶
《
4.3.2!.2 当驾驶员离!开时如果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或只通过【一个:。。操作动作就可使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则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学,或光学信号提醒驾驶!。员或自动切换到“不!可行:驶模:式”
《
《4.3.2.3【 :。电动摩托《车应安?装符:合GB/T 2【4157要求的【剩,余电量指《示装:置及警示装置
!
?4.3?。。.2:.4:。 当动《力蓄:电池低电量影响到】电动摩托车的行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或光信号装置【进行提示且此时的剩!。余电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 a)能够—使电动?摩托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以【不低于15》k,m/h的速度—行驶至少3k—m;
—
《 b)《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满足GB 72!。58规定的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发光!强,。度
:
4.3】.2.5《 如果电动摩【托车装有为保护R】EESS(可—充电储?能系统)或驱—动系统而启动的功率!限制装置当功率【的限制或降低—达到设定值以—下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通知—摩托车使《用者
】4.3.2》.6 仅当—电动摩托《车速度为0时才能切!换其驱动方向
【
4】.4 《标,志和警?示语要求《
,
,
4【.4.1 动【力蓄电池及容易【接触的B《级电压?部件的防护罩应【在易见的位置标注】图,2规定的《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
】
4》.4:.2 动力—蓄电池上应清—晰可见地注明其【化学类型、标称电】压,、额定容《量,以,便识别?
4【。.4.3《。 分体式动力蓄电!池充电器应》标明“谨防》雨,淋,”的警示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