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 要:求
!
:4.1 一般【。要求
】
4.1.1【 :应避免电《气部件所产生的热】量造成燃烧》。。或人:员烫:伤
—
4.1.》2,。 电控调速单元】的设计应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无》操作而引起的火【灾或触电危》险
【
4.《2 电气安全要】求
》
4.2【.1 动力蓄电池!
4.2!.1.?1 散热和—通风
【
《 动力蓄电池箱【应有良好的散热【和通风同《时,在结构设计上应保】证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产生《的有害气《体不会储存于电【动,摩托车内部的角【落
【4.2.《1.:2, 安?装
》
—动力蓄电《池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表《面不得有电解液渗】漏或溅出动力—蓄电池的安装—应保证车辆运行受到!振动时蓄电》池不能受到不正【常的摩?擦或应力
》
4.【2.1.3 电】池保护
】
动力【蓄电池、充电系统和!动力电路系统应设有!保护功能该功能应能!在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的过?流,。、欠压?、,过充电、过热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电路出【现短路的情况下【。自,。。动断开?与动力蓄电》。池的连接电路该【功能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
4.【2.1.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
? 动力蓄电—池的爬电距离应满足!如下要求
】
—a)动力《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爬》电距离d《1按式(1》。。)计算?单,位为毫米(mm【)
d】1 ≥? ,0.25U +【 5 — : 《…………………【………(1》)
:
— ,。 , 式中
《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
》 b)带电部件【与电平台之间—的爬电距离》d2按式《(2:)计算单《位为毫米(mm【)
—
d:2 ≥ 0.125!U + 《5 》。。 , : : ……?………?……………(2)】。
?
《 式中
!
《 U动力》蓄电池两个输—出端子间的最—大工作电《压单位为伏(—V)
! 导电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2.5mm
!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见图1
【
】4.2.2》 带电部分的【触,。电防护
》
4》.2.2《.1 《除特殊说《明外标称电压不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
注—。使用脉冲电压时【取10ms》以上的最大电压值】。为工作电压》若峰值?持续时间均小于10!。ms时则取其—。均方根值
》
》4.2?.2.2 标称电!压高于36V(d】。.,c,。.)和12V(【a.c?.)(r《ms)的带》电部分应使用绝【缘包覆即基本—绝缘或加《以隔:离密:封以防止直接—接触
4!.2.2.3 【 带电?部,。分的绝?缘材料应能满足标称!电压及温度的—要求带电《部件的绝缘包覆应只!能,。通过毁坏才能—被拆除绝缘油—漆、涂?料、胶水、瓷釉等类!似材料都不应用作】绝缘包覆(基本绝】缘)
—
,
4.2.2—.4 带电—部分的隔离密封应使!用,具有适当强度的护】板、护盖、保护【架等:。。以防止直《接,接,触其中人员乘—坐及放置《物品的空间的—隔离:防护:装置不可《以在:不使用工具或—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打开、?拆除;其他不使【用工:具能够打开的部位】应标示警告符号【警告符号见图—2
【4,.2.2.5 】不得含有裸露的【导线、接线》端、连接单》元,车上布线应加以保护!不得:接触毛刺、散热片】等,以免:损坏:。布线绝缘;通过绝缘!导线的金属孔—。其表面要光滑、【圆整且配有套管
!
?
,4.2.2.6 !各,电气部件之间—的连接导《线不应受到》。过度的?拉力;?方向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不应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同时应有效】防,止电线与运动—部件的接触》
》
4.2.》2.7 《 B级电《压电路中《。的,。电缆及电路》中的外皮(可以是】线缆护管)应—用橙色加以区分【外壳里面或》遮栏后面的除外
!
?
4.2.》2.8 B级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绝缘电阻测》量方法?按照:5.2进行
】。
:
4.2.》2,.9 《对于安?装,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摩托车】应对其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试验:后车载充电》机的输入《端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2.2.8的要】求
》
4.2.—2.10 按【照5.4进行各项防!水试:验后均应按》照5.2立即测量电!路的绝缘电阻(【电动摩托车仍是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Ω/V;静【置,24h?后再次?测试应大《于100《0Ω/V
【
:
4.?2.2.1》1, 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
,
—a)客舱和》行,李舱中的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D的》要求;
】
b)对】于不用工具可以断开!且未接合《时带B级电压的【连接器在《未连接状《态下应至《少,。能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
—
4.2.】2,.1:2 出《现故障的B级—电压:电路可采用断—电的方式进行保护切!断供:。电的电路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 交流电【路应降到30V【(a:.c.?)(:rms)以》下直流电路应降【到60V(d.c】.)以下《;
】。。 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
】
4.—2.3 《 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触电保】护
:
4—.,2.:3.1 A级电】压外露可导电—部,。分,本标准不做要求【
》
4.2.3—.2 《外,露可导?电,部件全部连接—以维持电位均衡其】连接方式可以—为
】。 , :a)以电线连接;】
》
b—),经,由螺:丝与金属《车架连?接
《
?4,.2.3.3 【。 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
,
》 任何两个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电!阻值:不超过0.1—Ω;
】 , 外露》可,导电部件通过绝缘】材料与B级电压【系统进行隔离—且与B级电压系统】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20MΩ试【验电:压为10《00V
!4.2.4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要求:
《
4?.2.4.》1 :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进行!物理连接时不—可通过电动》摩托车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物体损【坏的功?能
》
4.2.4【.2: 固定安装在【电动:摩托:车上:的充电接口在断【。开时应至少满足【下述一种要求
】
使!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在1s内断】电断电电路应满足4!.2.2.12的要!求;
《
【 满足GB/T 4!20:8-2017中【IP:XXB的《要求并能《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断!。电
?
4.2.】5 : 过流保护》装置
! 若电动摩托车!的设计功能在—辅助装?置(例如《充,电器、电力转—换器)损《坏时无法控制由【电池流?往该装?。置的电?流则应在电路的【任一端设置过流保】护装:置
】
4.?3, 操作安全要求
!
【。4.3.1 起】动
《
4.3.1】.1:。 , 应:通过一个钥匙开【关起动电动摩托【车该钥匙可以采用机!械式、数字》式、生?物识别等《各类解锁方》式,
》
4.3《.1:。.2 《电动摩托《车从驱?动系统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模《式”:应至少经历两次【有,意识的不同动作
!
4.3【.1.?3 若电动摩托】车使用机械解锁的】。钥,匙进行起动》驱动:系,统运转时或》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钥《。匙应:不能被?。取下:
4.】3.2 行驶和停!车
4.!3.:2.1 》电动摩托《车应通过G》B 15《36:5中的“运行—准备”符号提示驾】驶员电动摩》托车可以起》步行驶
】
4:.3:.2.2《 当驾驶》员离开时《。。如果:。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或只通【过一个操《作动作就可使电动摩!托车处于“可行驶模!式,”时则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学或光学【信号提醒驾驶员或自!。动切换到“不可【行驶模式《”
》
:4.3.2.—3 电动摩—。。托车应安《装符合GB/T【 24157—要求的剩余》电量指示装置及警】示装:置,
》
4.3.2.【4 当动力蓄电池!低电量影响到电动摩!托车:的行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或光】信号装置《进行提示且此时的剩!余,电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 a》)能够使电动摩托】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以不低于15【km/h《的速度行驶至少3】km;
! ? b)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满足GB【 7258规—定的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发光强度
】
,
4.3【.2.5《 如果《。电动摩托车装有【为保护REE—SS(?可充电储能系统)或!驱动系统而启动的功!率限制装置》当,功率的限制或降低】达到设定《值以下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通知摩托车使用!者
4.!3.2.6 仅】当电动摩托车速度为!。0时才能切换其驱】动方向?
—
4.《4, 标志和》警示:语要求
《
:
4—.4.?1 ?动力蓄电池及容易】接触的B级电压部件!的防护罩应在易见】的位置标注图2规】定,的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
!
?
4.《4.2 动力蓄】电池上应《清,晰可见地注明其化学!类型、标称电压、额!定容量以《便识别
《
4—.4.3 分体】式动力蓄电池充【电器应标明“谨防】雨淋”的警示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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