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城市:交通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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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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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 《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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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2 当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当该】。安全出口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或利【。用隧道?中邻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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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考虑到!隧道的一些专—用设备如风机房【。、风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安全【出口难以开设—且机:房无人值守》只有:少数人?员巡:检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单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以及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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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分散布置》且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设备】用房如隧道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考虑到《其火灾?危,险性低、仅有巡【检人员出入当因平】面布置?原因难以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结合用?房,埋深及邻近疏散设】施的设置等情况采取!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或借用隧道中附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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