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平面布置
》
》
5?.4.4 托【儿所、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儿童游—。乐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对于独》立建造的儿童—活动:场,所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儿童—活动场?所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 2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
【 儿童活动》场所确需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条文说明本条第1】。~,4款:为强制性条文—儿童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规定了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
—
《 :托儿所、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其他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的,。规定;小学校教【学用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规:定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中也有部分【规定
》。
— 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儿童活动场】所的:人员疏散用本—规,范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指托儿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和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等活动的场【所
【。5.4.11 【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分别—不应小于《0.8m和1.【10m?
【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参见第5【.4.10条—。的说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通常位于住宅建】筑主:体,投影范围以》内当凸出住宅—建筑主体仍》然按照本条》规定采取防火—措施时也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考虑
》
《 ? 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 ,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内楼梯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楼梯的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考虑到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的要求及!仅为一层或一—、二层的实际情【况当:住宅建筑《按照要求设置—消防电梯时消防电】梯,不需:要在商业《服务网点所在楼层停!靠
5.!4.1?1A ?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每层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在!核心:筒,外每层设《置,环形走道《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设置【。。环形走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核心筒或竖向交【通设施蔓延》的措施且每个房间的!疏散门?均应能至少从2个】不同方向《进入安全出口—;
! 2 电梯应】设置候梯厅;—
?
3 !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
?
》 4 酒【店客房?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
5】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等替代
】
《。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核心《筒、电梯厅、门【厅(公?。共大堂)、厨房、】。防烟楼梯《间的分隔要求特别是!对墙:体上:开设:的门窗的防火要求】以及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的做法【进,行,了加强
—
!防火玻璃墙的可【。靠性不仅与玻璃本身!的耐火性能有关而】且取决?于固定框《架的:。安,装情况;对于C类防!火玻璃还取决—于,冷,却水保护系统是否维!护良好、水》源是否可靠以及【能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等条!件因此本《条明确建筑》内的防火墙、防【火隔墙不《能采:用防火玻璃墙替【代以提高防火分隔】。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防火卷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防烟效果差、可靠!性,低等问题因此—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要求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替代—同样除实体墙—。外的其?。他防火分隔》方,。式如防火分隔水幕】。等也:是不:允,许的
【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
?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3? ,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4 【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 6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
—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
》 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
》 ,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
】 ,(1)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其工作?压力较高《(,一般为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都有导致发生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燃烧【爆炸设计要尽量单独!设置
《
由!于建筑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危险、发生火【灾后:的危: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控制对此原】国家劳动部制—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必须小!于10?t/h额定蒸—汽压力必须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间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大于4t/】h额定蒸汽压—力不应大于1—.6M?Pa必须采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不应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
【
: ?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文未作限制】但,干式变压器工作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可!靠,的降温散热措施【
:
《 (2)【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其他建筑内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锅炉具有—爆炸危险不允—许设置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
— 目前多》数手烧锅炉已被快】装锅炉代《替并:且,逐步被燃气锅—炉替代在实际中【快装锅炉的火—灾后果更严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建】筑,危害严重且不易【扑救的部位对于【燃气锅炉《由于燃气《的,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故规定!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室)内
】。
》 油浸变压器由】于存有大量可燃油品!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而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淌而蔓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火灾】
:
【 (3)本》条,第8款规定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灭,火,。设施的要求对于容】量大、规模大的多】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尽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于《该类场?所的自动灭火系统】、设施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如!。规模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
—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一:般不超过《15m直《接到达室外
】
? , ?(4)本条中的“人!员密集的场所”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附则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
《 ?变配电站是》保证生产、生活和商!。业正常运《行的附?属,性设施属于特—殊公用?设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生产性建筑【或民用建筑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所服务对!象的使?用性质?确定
?
》 《本条规定的储—油间的总储油量不】应大于1《m3:是指单间储》油间的总储油量
!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4 :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单间储油间【内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 6 ?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条文说明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柴油【发电机是《建,。筑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要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使》之,能,在应急?情况下保证》发电同时柴油发电机!。本身及其储》。油设施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良?好的防火分隔—同时: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对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
?
: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4.1《4条、第5.4.】1,5条的规定由—于部分柴油》的,闪点可?能低于6《0°:因此需要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
!。
, , ?本条规定的储—油间的总《储油:量是指单间储油间的!。总储油量每个—储油间对应于1台】柴油:发,动机
?
》 ? 设置在工》业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需》符合本?规范:第3.3.7—条,、第6.2》.3条等的相关规定!。
?
5.4.【。16A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的高层主体及其投】影范:。围内:不应设置《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用气装置《
《。
《 条文说明在建】筑内使用《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所带来的危险】除在裙房内必须【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燃气厨房!等场:所外在公共建筑的高!层,主,体和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不允许使用燃气
!
?
,
5.4.17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
: 2 —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
:
? 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
《 《 :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6 —。。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规定【。
《
: : 条文说明本条第!1、2、3、—4、5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店等建筑】设置的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资料、规定》的基础上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协商后确【定的对?于本条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规定
!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有利于防!。止发生更大》的事故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采用防爆型电器!可有效预防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发生!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