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平!面布置
【
5.4【.4 托儿所、】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儿童游乐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对于!独立建造的儿—童活动场所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儿童活动场所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
《 儿童活动【场所确?需,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条文说明《。本条第1~4款【为强制性条》文儿童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规定】了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
— 《托儿所?、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其?他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的规定;—小,学校:教学用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规【定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中:也有部分规定
】
:
: 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儿童活动场所的【人员疏散用本规范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指托儿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和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等【活动的?场所: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分别不应小于0.8!m和1.10m
!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参见第5》.4:.10条《的说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通常位于住》。宅建筑主体投影范】围以内当《凸出住宅建筑主【体仍:然按照本条规定采取!防火措施时也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考虑
!
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内楼梯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楼?梯的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 考虑到—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的《要求及仅为一—层或一、《二层的实际情况当住!宅建筑按《照要求设《置消防电《梯时消?防电梯不需要—在商业服《务网点?所在楼层停靠
】
,
5.》4.11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每层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在】核心筒?。外每层设置环—形走道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设置】环形走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核心】筒,或竖向交通设施蔓】延的措施且每个房】间,的疏散门均》应能至少从2个不同!方向:进入安全出》口;
! 2 电梯】应设置候梯厅;【
,
!3 :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
!。
,
《 4 酒店】客房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
5 【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等替【。代,
】 ,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核?。心筒、电《梯厅、门厅(公【共大堂)《、厨房、防烟楼【梯间的分《隔要求特别》是对墙体上开设的】门窗的防火要求以】及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的做法进行了加【强
—
?。 《防火:玻,璃墙的可《靠性不仅与玻璃【本,身的:耐火性能有关而且取!决于固?定框架的安装情【况;对于C》类防火玻璃还取决于!冷却:水保护系统是否维护!良好、水源是否可】靠以及?能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等?条件因此本条明确】建筑内?的防火墙、防—火隔墙?不,能采用防火玻璃墙替!代,以提高?防火分隔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防:。火卷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防烟—效果差、可靠—性低等问题因此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要求】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替?代同样除实体墙【。外的其他防火分隔方!式如防火分》隔水幕等也是不允】许,的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
4 【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
, 6 —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 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
— 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
: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
?
, ,。 (1)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其工作压力较高】(一般为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都:有导致发生》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燃烧爆炸设计—要尽量?单独设?置
?
】。由于建筑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危险、发》生火灾后的》危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控制对此《原,国家劳?动部制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必须小于10!t/h额定蒸汽【压力必须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间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大于!4t/?h额定蒸汽压力【不应大?于1.6《MPa必《须采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不应?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
! ,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文:未作限?制但干式变压器工】作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可靠—的降:温散热措《施
:
,
?
(2)】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其【他建筑内《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锅炉—具有爆炸危险—不允许设《置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
目】前多数手烧锅—炉已被?快装锅炉代》。替并且逐步》被燃气锅炉替代在实!际中快装锅》炉的火灾后果更严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建筑危害严》重且:不易扑救《的部位?对于燃?气锅炉由于燃气的】。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故《规,定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室)内
】
?
油浸变压!器由于存有大量可】燃油品?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而【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淌而:蔓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火《灾
《
? 《。(3:)本条第8》款,规定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灭火设施—的要求对于容量【大、规?模大:的多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尽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于?该,类场所?的自:动灭火系《统,、设施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如规!模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
】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一般不超》过15m《直接:到达室外
!
(4【)本条中的“人【员密集的场》所”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附则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 变配电站是保【证生产、《生活和商业正常【运行的?附属性设《施属于特《殊公用?设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生产性建筑或民用建!筑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所服》务对象?。的使用性质》确定
! : 本条规定》的储油间《的总储油量不应大】于1:m3是指单间—储,油间的总储油量
!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单间储油间内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
? 5 —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
6 【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条!文说:明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柴油发电》机,。。是建筑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要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使《之能在应急情况【下保证发电同—时柴油发电机本身】及其储油设》施,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良好—的防火?分隔同?时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对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
!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4!.14条、第5【.4.15》条的规定由于部分柴!油,的闪点可能低于【60°因此需要【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
,
?。
本【条,规定的储油》间的总储油量是【。指,单,间储油间的总储油】量每个?储油:间对应于1台柴油发!动机
【
设—置在工业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需符合本规—范第3.3.7【条,、,第6.?2.3条等的相关规!定
?
5.—4.16A》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的高层—主体及其《。投影:范围内不《应设置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用【气装置?
【 ?条文说明《在建筑内使》用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所带来《的危险除在》裙房内必须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燃气厨房!等场所外在公共【建筑的高层主体和】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不允许《。使用燃气《
5.4!.17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
!2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3 】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
《
?
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 6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规定
》
,
—条文说明本条第【1、2、3、4、】5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店等建筑】设置的?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资料《、规定的基础上【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协》。商后:确定的对于》本条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规定【
》
?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有利于防止发!生,更大的事故》。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采,用防爆型电》器可:有效预防《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发》生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