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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规定 》 【3.0.1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4条 【 ?      —在设计?的前期立项时—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通过】统筹考虑项目自身的!。特点和绿《色,建筑的理念》规定或论证项目的】设计规模、性质【。、内容和尺度—制订绿色设》计总目标及相—关指:。标,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不,同的:策划结论会对同一】项目:带来不同《的设计思想和技【术路线甚至建成之后!会引发人们在使用方!式、价值观念、经】济模式上的变更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 【 ,   ?  绿色建筑策划】在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的统筹—对比和优化的基【础,上达到合《理控制成本、实【现各项?指标的目的保证【项目每个阶段—绿色设计《。。的经济、《合理和高效 !。 3?.0.2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3条 ? ,。  》  :  建筑绿》色设计?。涉及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具有跨专业、【多层次和《多阶段的特点—绿色设?计过程中应以共【享、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流程、《增加内涵、创新方】法实:现集成设计全面审视!、综合权衡设计中】每个环节《。涉及的内《容以多专《业协同?集成工作模式为业】主、工程师和项【目其他关系人创造共!享平:台使技术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  —    绿色—设,计,的共享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建筑【设计的共享建筑【设,计是共?。享参与的过》程在:设计的全过》程中要体现权—利和资源《的共享关系人—共同参与设计—第二:是建筑本身的—共享建筑《本是一个共享平台设!计,的结果是要使—建筑本身为人与人】、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现在!与未来的共》享提供一个》有效、经《济的交流平台 !      实!现共享的基本—方法是平衡没有【平衡的共享可能会造!成混乱平衡是绿色设!计的根本是需求【、资源、环境—、经济?等因素之间》的综合选择要求【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时改变传统设计】思想全面引入绿色】理念结合建筑所在】地的特定气候、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将其!融,合,在设计方法中 【 》     》集成包括集》成的工作《模式和技术体系集成!工作:模式衔接业主—。、使:用,者、设计师和—生产者共《。享设计需求、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不同专—业的设计师通—过调研、讨论、【。交流:的方式在设计—全过程捕捉和理解】业主:和(或)使用者【的需求共同完—成创作和设计同时】。达到技术体系—。的优化和集成设【计与生产的集—成通过?集成的技术体系为】载体:实,现材:料与构配《件加工制《造方面的集成和【可视化?管理 【     》 建筑绿色》。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在【。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性能以“四】。节一:环保”为基本约束以!“以人为本”为核心!要求最大《限度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 , 3.0.3!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1条: ?   》 ,  江苏省各地区在!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发展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绿色!设计:应综合考《虑各地域具体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分析各类技—术的本土适宜性【。以实现具有地域【特色、满足》。建筑功能的》。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的基础上统!筹各:项绿色?性能要?求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满足便利高效的使用!需求并?合理控?制经济成本同时绿色!设计不?应牺牲建筑品质【和,风貌一味追求绿色】性能指标 ! ,3.0.4  【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3.0.4》条 》 :     绿—色设计涉及多学【科多专业它》们技术?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但在日常的建—筑,设计工作中绿色【节能更多地被—认为:是结构、机电设备】等专业的任》务往往?。忽视了建筑设计在建!筑布:局、:建筑空间形态、建】筑构造所起的作【。用造成建《筑,设计与绿色》技术相对成熟的其他!专业脱节、集成【度较低?的现状本条突出绿色!设计中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和主导》性强调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空调:暖通、电气与—智能化、室内—、景观、经济—等专业应《协同:工作整合各个专【业绿:色,技术:以实:现绿:色建:筑目:标和效果《的统一 !3.0.5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5条 】 3.【0,.,6,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8】.2.2条 !。      【本,条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十七条 !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是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公共建—筑 —   ? ,  本条中的—大型公共建筑—。指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且可《。再生能?源应:用具:体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8~10章的相关】规,定, , ?      【当大型公共建筑受】建筑条件限制仅【。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不能满足】。本标准第8.—2.1、9》.5.2、10.】1.2条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加以补充补充【措施的容量设置应】补足原?措施容量设置—不,足部分的百分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