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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
1.0.!1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1条
】
【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积极《应对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继续!为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结合江苏!省实际推动绿色建筑!创,作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原《标准的修订工作
!。
1.0【.2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3条】
— ? 绿?色,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从建筑全《寿命期的各个阶段】评估建筑场地、建筑!。规模、建《筑形:式、: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比较—、选择最适》宜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避免!过度追求奢》华的:形式或?设备配置堆砌获【得,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技】术经济合理和—效益:最大化的效果—
1.0!.3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2条
《
【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
1.0—.4 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1.0.4条—
?
本!条,。中的现行相》关标:准指国家、行业【和江苏省地方现【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