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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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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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积】。极应对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继续】。为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结合江苏省】。实际推?动,绿色建筑创》作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原标】准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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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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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从建筑《全寿命期的各个【阶,段评估建筑》场地、建筑规模、建!筑形式、《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比,较、选择《最适宜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避免过度追求奢华】的形式或《设备配置堆砌—获得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技?术经济合理和—效益最大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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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0.?2条
《
【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
:
?1.:0.4 》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1.0.—4条
《
!本条中?的,现行相关标准指【国家、行业和—江苏省地方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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