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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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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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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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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应进行?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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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申请评《价方应对参评—建筑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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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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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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