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暖通空调
8.1 一般规定
8.1.1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1条。暖通空调设计中,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外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供暖锅炉的额定热效率、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供热计量和分室(户)温度调控等对建筑供暖和空调能耗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家及山东省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对这些性能参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出现的,暖通空调设计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当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8.1.2 本条为新增条文。室内环境参数标准涉及舒适性和能源消耗,科学合理地确定室内环境参数,不仅能满足室内人员舒适的要求,也可避免片面追求过高标准而造成能源浪费。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155对供暖空调系统的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新风量均有相应规定,设计时应严格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对室内噪声级要求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设计时应注意不得低于其中的低限要求,有条件时,宜达到其高限要求。当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时,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如分体空调安装条件等。
对建筑物内的强振动设备,如冷冻机、水泵、冷却塔、大型风机等应进行有效隔振处理。
室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高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有人员停留,可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目的。
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1℃~2℃,供热。工况宜降低1℃~2℃。
8.1.3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2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暖通空调设计与建筑设计宜同步进行,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通过采取保温、隔热、遮阳、自然通风等被动措施减少建筑物的能耗需求。暖通空调系统的形式,应根据气候特点、建筑功能的要求,结合建筑物所采取的被动措施,综合考虑采取可再生能源、热回收等技术措施减少暖通空调的能耗需求。
暖通空调系统的选择,应以建筑全寿命期为前提,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等各个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8.1.4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3条基础上发展而来。在以往绿色建筑评审时,发现有些设计没有提供冷、热负荷计算书,而是采用了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单位建筑面积冷、热负荷指标作为确定空调的冷、热负荷的依据,导致总负荷偏大,设备选型过大,初投资高,运行难以调节,且设备运行能耗大。正确做法是应以冷(热)负荷计算结果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直径、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8.1.5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4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1 地埋管式地源热泵系统是暖通空调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地埋管式地源热泵系统设计与运行过程中,全年总释热量和总吸热量的平衡,是确保土壤全年热平衡的关键要求,也是保证地源热泵系统全寿命周期内正常、高效运行的关键因素。常规的基于设计目的空调热负荷与逐时冷负荷,无法满足地源热泵设计的要求,故对地源热泵系统要求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年。计算周期内,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和总吸热量相差不大于20%视为基本平衡。
一般来说,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蓄能系统等新型能源或节能系统形式,造价较常规系统会有不程度的增加,暖通专业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和能耗变化模拟,可以更为准确地确定冷热源容量,为实际运行提供指导。
2 绿色建筑设计中,优化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是优先采用的被动式节能措施。此项判断由建筑专业实施,暖通专业应对建筑采用的围护结构性能参数予以了解。判断的方法有两个:(1)直接对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与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较。我省属于寒冷地区,不要求其透明围护结构的太阳得热系数SHGC进一步提升(但窗墙比超过0.5的朝向除外),只对其围护结构(包括透明围护结构和非透明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提出更高要求。对于公共建筑,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155中较低的传热系数K值作为比较基准;对于居住建筑,采用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026中较低的传热系数K值作为比较基准。(2)对于不能按方法(1)进行直接判定的建筑,或者室内发热量较大的公共建筑(人员、设备和灯光等室内发热量累计超过40W/m2),应通过全年供暖空调模拟进行判定。此判定方法需要基于两个算例即参照建筑与评价建筑进行。两个算例仅考虑建筑围护结构本身的不同热工性能,供暖空调系统的类型、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等按常规形式考虑即可。参照建筑取国家或行业及山东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评价建筑取实际设计的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但需注意两个算例所采用的暖通空调系统形式一致,然后比较两者的全年计算负荷差异。
3 在进行供暖空调热负荷、冷负荷计算及全年动态负荷和能耗模拟应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采用的围护结构热工参数、使用人数、照明功率密度、室内设备、作息模式等基础数据应与其他相关专业协调一致。
2)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执行;室内设计参数应满足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155-2019的规定。
3)室内新风量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及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155-2019的规定执行。
8.1.6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5条。根据房间功能、建筑物的朝向、建筑空间形式、使用时间、物业归属、控制和调节要求、内外区划分及其全年冷热负荷特性等暖通空调系统合理分区,选择适宜的系统形式,既满足了建筑的正常功能需求,又使得当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或仅部分区域使用时,实现系统的节能高效运行。
8.1.7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8.1.6条。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主要指的是分散独立设置的蒸发冷却方式或直接膨胀式空调系统(或机组)。分散设置的空调系统,虽然设备安装容量下的能效比低于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但其使用灵活多变,可适应多种用途、小范围的用户需求。同时,由于它具有容易实现分户计量的优点,能对行为节能起到促进作用。
住宅建筑夏季空调系统具有间歇运行、运行时间短、同时使用率低、分户计费要求明确等特点,通常情况下,采用集中制冷的空调系统能耗较高,根据我省的气候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建议在普通居住建筑中推广采用。当有合适的低品位热源可以利用,具有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条件,或采用其他节能系统形式(如基于温湿度独立调节的辐射式供冷供暖系统),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冬夏合用的住宅建筑也可以采用集中空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