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工艺钢结构零部件加工、组装
6.4.2 本条第2款是在调研和结合有关试验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的。低合金结构钢如BB503钢,在不同切割环境温度和预热温度下进行切割试验,对钢板切割边缘进行金相分析和硬度试验。试验表明,切割的环境温度低于10℃时,随着温度降低,材料的淬硬程度随之提高。在-3℃时,表层呈高碳马氏体组织,硬度高达HV680,对成型、焊接都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切割工作宜在10℃以上环境温度进行。当低于10℃时,应采取必要的改善环境温度的措施或对钢板进行预热。
本条第5款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热切割 气割质量和尺寸偏差》JB/T 10045.3和《高炉炉壳技术条件》YB 4079并结合调研情况编写的。
6.4.3 本条第5款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热加工成型时,必须严格控制钢板加热温度和时间,防止钢板因过热而导致晶粒粗大,使成型后的构件钢板机械性能降低,也不能在低于工艺规定的加热温度下成型,以免使成型困难,引起冷作硬化。为减少冷却时产生的变形,当使用压力机成型时,应使压力机保持压力,直至构件温度下降到300℃以下,再卸压并取出成型构件。
6.4.5 本条第2款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公差 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T 3103.1和《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的规定编写的。A、B级是指精制螺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 3632规定,高强度螺栓的螺栓、螺母、垫圈的其他尺寸及形位公差应执行上述标准C级产品规定。但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中第8.3.2条规定摩擦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d大1.5mm~2.0mm,承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d大1.0mm~1.5mm。
6.4.6 本条强调打磨后必须经过生成浮锈周期后,方可安装螺栓,是为了保证达到规定的摩擦系数。浮锈即轻锈,依据目视观察表面呈黄色、淡红色或细粉末状的锈迹即可。
6.4.7 本条第6款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高炉框架、桁架类结构的大型H型钢柱或钢梁,由于钢板长度和宽度有限,需要进行拼接,由于翼缘板与腹板相连有两条角焊缝隙,因此,翼缘板不应再设纵向拼接缝,只允许长度拼接,而腹板则长度和宽度均可拼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钢板的拼接采用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为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
6.4.8 本条第1款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高炉工艺钢结构一般是超长、超宽的构件,安装单位应与订货单位配合,根据安装程序、进度,结合运输条件向制造厂提出制作技术要求,以满足安装现场安装要求。
本条第2款的规定是考虑到冶金设备发展方向是大型化、高效化、自动化、紧凑化、连续化、长寿化、生产环境友好化,其中大型化、长寿化、生产环境友好化与制造安装有直接的关系。本款是根据现代高炉生产工艺的特点及工艺钢结构制造工厂化的形势发展和制造、安装工艺要求,明确规定高炉工艺钢结构在制造厂预组装的范围,其目的是保证安装质量和确保安装工期,以获取较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化。
炉顶刚架主构架、炉顶设备支架、料车上料设备斜桥主桁架、斜桥上部卸料段、胶带上料设备通廊桁架及支架组装件,在工厂应进行预组装,这是对2000m3以上高炉而言的,主要是考虑它的重量和体积较大,加之是分段制造的,厂内应进行预拼装,以消除制造缺陷,对保证安装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是有意义的。除此以外的高炉考虑到上述构件重量、体积均较小,有的是制造和安装由同一施工企业承包,况且施工企业一般都有钢结构制造能力,技术装备和工艺均在不断提高,加上严格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是可以保证质量的,是否进行预组装,可依据承包合同文件而定。
壳体预组装是指在制造厂内,将每圈(带)壳体各块之间以及相邻圈(带)壳体之间,用预装卡具临时装配固定,以检查壳体各部尺寸,并应有记录和编号,并用样冲、油漆标记圆周0°、90°、180°、270°四芯点对接记号,应编制组装和编号图。高炉铁口框及煤气封罩段上和热风炉上各种孔的开设、插管的画线、定位、切割、焊接等工作,也宜在预组装状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