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煤粉收集器
15.4.1 煤粉收集器与框架结构的安装应穿插进行安装,应根据框架结构吊装用吊车的起重能力确定吊装形态,宜采用扩大拼装件或整体吊装。
15.4.2 煤粉收集器灰斗及上部箱体分段供货时,安装现场应设平台、支承凳进行拼装,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15.4.3 煤粉收集器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中心线至收集器中心线的距离,拉线、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2 立柱标高,应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立柱垂直度,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且不应大于10.0mm。
4 横梁标高,应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0/1000。
5 立柱横梁等支架零部件的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15.4.4 灰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灰斗安装前,应检查其上、下口的尺寸,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灰斗纵、横向中心线,拉线、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灰斗标高,应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15.4.5 收集器箱体的安装,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和调整箱体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0/1000,且不应大于10.0mm。
15.4.6 布袋安装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规定,用弹簧秤进行布袋拉紧试验,其拉紧力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 6719的有关规定。
15.4.7 上部悬挂布袋的横梁吊架中心线应与下部夹布袋的短管中心线重合,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布袋长度的1/1000。
15.4.8 收集器箱体外壳,钢板对接纵缝应错开200mm以上,表面应平整光滑。
15.4.9 煤粉收集器壳体的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Ⅳ级的规定。
15.4.10 煤粉收集器安装后,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泄漏性试验宜在试运转过程中进行,应以发泡剂检验外壳焊缝无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