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