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