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安全和环保
19.0.1 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和环保管理体系,专职安全环保员应持证上岗。
19.0.2 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技术和环保方案。施工过程应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
19.0.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建立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制度。
19.0.4 施工机具使用前应经检查合格。
19.0.5 现场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19.0.6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作业区应通风,应有警示牌。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19.0.7 施工中的废油、废脂、废清洗液等排放前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19.0.8 射线检验作业应划定隔离区,应设警戒线,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19.0.9 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应有防火措施,应针对现场情况配置相应类别和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
19.0.10 孔洞、坑槽及平台周边应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19.0.11 交叉作业时,上下不应同在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应处于上层可能坠物的范围之外,也可设置安全防护层。
19.0.12 试运转、试压应严格按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应责任明确,不得擅自合闸送电和开闭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