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42-2012 建标库

18.8  钢包真空精炼炉和真空吹氧脱碳炉设备试运转

18.8.1  各类水泵应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运行应平稳,并应无异常振动、温升和噪声。

18.8.2  真空炉炉盖车应在全行程返往走行不少于5次,运行应平稳,并应无卡轨,停位应准确。

18.8.3  炉盖升降机构应在全行程升降不少于5次,运行应平稳。液压缸运行前应排气。

18.8.4  真空系统试运转和抽真空试验应配合生产方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检查系统应无泄漏。

18.8.5  真空系统运行前应做好下列准备:

    1  汽、气、水、电等系统应工作正常。

    2  系统中阀门的启闭位置应正确。

    3  蒸汽工作压力、冷却水进水温度等性能参数应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18.8.6  真空系统运行应先向各级冷凝器供应冷却水,冷却水排水应畅通。应向各级喷射器供应蒸汽,喷射器启动顺序应按工作压力由高向低的方向逐级启动,每当后级喷射器达到设计参数时,应立即启动前级喷射器。停止顺序正好相反时,应按工作压力由低向高逐级停止。

18.8.7  真空系统停机应先停蒸汽,后停冷却水,应将所有状态回复至开机前状态,并应最后停气、停电。

18.8.8  真空系统运行中应观察真空压力的变化,蒸汽管网中压力的变化,以及冷凝器进出水温度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应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