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喷吹脱磷设备
17.3.1 喷吹钢结构框架安装和焊接应按本规范第17.2.1条和第17.2.2条的规定采用。
17.3.2 喷粉枪的固定轨道、横移小车、移动轨道及升降装置安装,应按本规范第6.2节的有关规定采用。
17.3.3 喷吹系统的粉剂管道与气力输送的氮气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管道焊接应采用氩弧焊焊接或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的焊接方法,内壁不应有焊疤。
17.3.4 喷吹系统的粉剂管道和气力输送的氮气管道,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吹扫和试压。
17.3.5 氧枪升降小车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允许偏差为1.0mm。
2 应调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0.5/1000,且全长不应大于3.0mm。
3 应调整接头错位,允许偏差为0.5mm。
4 应调整接头间隙,允许偏差为1.0mm。
17.3.6 氧枪升降小车及升降卷扬机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小车与轨道间隙应均匀。
2 应调整卷扬机构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3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4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