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搅拌脱硫设备
17.2.1 钢结构框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0mm。
2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应调整立柱距离,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4 应调整立柱顶高低差,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5 应调整立柱垂直度,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5/1000。
6 应调整对角线相对差,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17.2.2 钢结构框架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渣、飞溅物应清理干净。
17.2.3 搅拌浆车架导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导轨工作面与搅拌中心的距离,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5mm。
2 应调整导轨垂直度,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且全长不应大于5.0mm。
3 应调整各导轨之间平行度,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0.5/1000。
4 应调整导轨接口错位,宜采用尺量检查,不应大于0.5mm。
17.2.4 导轨夹紧液压缸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液压缸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2 应调整液压缸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5/1000。
17.2.5 搅拌浆提升机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提升卷扬机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2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30/1000。
4 调整滑轮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钢绳在滑轮槽内应无偏斜,转动应灵活。
17.2.6 搅拌浆更换小车活动轨道与固定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轨道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2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
3 应调整轨距,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4 应调整对接间隙,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5 应调整对接错位,宜采用尺量检查,不应大于0.5mm。
17.2.7 搅拌浆和搅拌浆更换小车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整搅拌浆旋转驱动装置、更换小车驱动装置和更换小车活动轨道驱动装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升降装置与导轨间隙应均匀,更换小车行走轮与轨道应接触均匀。
17.2.8 搅拌浆松绳安全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7.2.9 烟罩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烟罩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0mm。
2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应调整烟罩下缘高低差,宜采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