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倾动装置
16.3.1 倾动装置安装时炉体应处于“0”位。
16.3.2 回转齿轮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2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3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10/1000。
16.3.3 齿条耳轴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横向中心线与回转齿轮座横向中心线重合,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2 应调整纵向中心线与炉壳水平中心线沿炉壳弧长,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应调整轴座轴线与回转齿轮座轴线平行度,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0.15/1000。
16.3.4 调整回转齿轮与齿条啮合的间隙和接触面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定》GB 50231的有关规定执行。
16.3.5 传动装置为双齿条推杆转动结构的应调整两边推杆保持同步。
16.3.6 减速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2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10/1000。
3 应调整输出轴线与回转齿轮轴线高低差,宜采用钢板尺、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