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炉 壳
16.2.1 炉壳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前应有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焊接评定报告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过程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2 炉壳应在“0”位状态组装,并应检测下列项目:
1)直径,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0mm;
2)长度,宜采用尺量检查,公称容量等于或大于1300t时,允许偏差为±20.0mm,公称容量小于1300t时,允许偏差为±10.0mm;
3)炉壳法兰平面与炉壳轴线的垂直度,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
4)箍圈中心线至炉壳横向中心线的距离,宜采用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5)各箍圈“0”位标记应轴向对齐,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
6)箍圈与炉壳应接触良好,宜采用塞尺检查,局部间隙不应大于2.0mm。
3 炉壳组对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应抽查20%。
16.2.2 炉壳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炉体处于“0”位,箍圈的“0”位标记应与底座纵向中心线重合,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2 应调整箍圈中心线与底座横向中心线重合,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4.0mm。
3 检查辊道辊子与箍圈接触长度应大于全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