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锅 筒
8.3.1 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2.0mm。
2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
3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8.3.2 锅筒与支座接触应均匀紧密,滑动端支座应按设计规定预留热膨胀移动量,并应检查滑动无障碍。
8.3.3 安装时,应调整锅筒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应调整纵向水平度,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全长不应大于2.0mm。
8.3.4 检查锅筒内部装置应齐全,并应清洁无杂物。
8.3.5 安装人孔门,法兰垫应涂黑铅粉类润滑剂,连接螺栓丝扣也应涂黑铅粉类润滑剂,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密封应严密无漏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