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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锅 ! 筒
【
8.3.1!。 :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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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调】整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2—.0mm《
【 ?2 应《调整水平度宜—采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1.0/1【0,。0,0
【 ? 3 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3.【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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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锅筒与支座【接触应均匀紧密滑动!端支座应按设计规定!。预,。留热膨胀移动—量并:应检查滑动无障【碍
8】。.3.3 安【装时应调《整锅筒纵、横向中】心线宜?采用挂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应调整标《。高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应调整》纵向水平《度,宜采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全长!不应:大于2.0mm
】
8.【3.4 检查【锅筒内部《装置应?齐全并应清》洁,无,杂物
》
?8,.,3.5 安装人孔!门法兰垫应涂黑铅】。粉类润滑剂》连接:螺栓丝扣也应涂【。黑铅粉类《润滑剂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密:封应严密无漏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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