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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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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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地震风险【分析并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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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所有权人结合【。。电梯加装、节能改造!等开展?抗震:加固提升老旧—房屋抗震《性能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提高支持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产业:发展和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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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
《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科—。研教育机构设—立建设工程抗震技术!实验:。室和人才实训基【。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地、融资!等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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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建设工?程抗震新技术推广目!录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三《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应—急评:。估和:建设工?程,震害调查收集、保存!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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